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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绍光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

发布时间:2014-12-29 21:10:29 编辑:周艺 字体:
核心提示:12月29日上午,县委书记娄绍光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审议《关于全面推行村级组织负责人“廉政体检”工作意见(送审稿)》等事宜。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姜景峰及县委常委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谢崇福、县政协主席陈建良等县四套班子领导列席会议。

  12月29日上午,县委书记娄绍光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审议《关于全面推行村级组织负责人“廉政体检”工作意见(送审稿)》等事宜。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姜景峰及县委常委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谢崇福、县政协主席陈建良等县四套班子领导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审议了《关于全面推行村级组织负责人“廉政体检”工作意见(送审稿)》。据了解,我县将全面推行村级组织负责人“廉政体检”工作,统筹运用县、镇(街道)、村三方面的监督力量,着力构建职责清晰、程序规范、监督有力、预警及时、处置得当的村级组织负责人防腐机制。全县各村(社区)组织负责人(包括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经济合作社社长)都作为实施对象,检查其村级事务决策是否民主、村级财务管理是否规范、村务每季公开是否到位、村级工程建设是否合规、履行工作职责是否有效、执行纪律规定是否严格等,通过常规体检、定期体检、专项体检、动态体检和综合体检等方式,坚持抓早抓小、有病治病的原则,在“廉政体检”中发现的问题,采取限期整改、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提醒约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做到早提醒、早制止;对不听劝阻、顶风违规违法的,予以严肃处理、通报曝光;构成违纪的一律予以党纪处理;构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与村级组织负责人评先评优、待遇报酬挂钩。另外,各地落实村级组织负责人“廉政体检”工作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有违反党风廉政“一票否决”规定的,实施“一票否决”。

  会议强调,村级组织负责人作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头人,是否正确廉洁履行职责,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实施村级组织负责人“廉政体检”工作,对建设廉洁性农村干部,维护农民切身利益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要把村级组织负责人“廉政体检”工作作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既要开出“廉政建设”报告单、诊断单,又要结合实际、对症下药,认真解决问题。

  会议还传达了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和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听取了2014年度市对县及县对功能区、镇街、县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讨论研究了《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会报告(讨论稿)》及会议方案、《中共永嘉县委关于加快推进“三区两美”建设的实施意见(讨论稿)》、《中共永嘉县委关于全面深化法治永嘉建设的实施意见(讨论稿)》;研究审议了《关于认真抓好中共浙江省委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十大整改行动方案(送审稿)》。记者 汪雪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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