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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绍光主持召开县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

讨论研究《永嘉县公共自行车运行管理系统实施意见》等事宜

发布时间:2014-08-03 19:46:52 编辑:周艺 字体:
核心提示:8月1日,县委书记、县长娄绍光主持召开县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讨论研究《永嘉县公共自行车运行管理系统实施意见》等事宜。陈志斌、胡琦、戴晓勇、何莉平、周俊武、林建波、苏贻堆等县政府领导参加会议,县政协副主席金盾列席会议。

  8月1日,县委书记、县长娄绍光主持召开县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讨论研究《永嘉县公共自行车运行管理系统实施意见》等事宜。陈志斌、胡琦、戴晓勇、何莉平、周俊武、林建波、苏贻堆等县政府领导参加会议,县政协副主席金盾列席会议。

  会议讨论研究并原则通过了《永嘉县公共自行车运行管理系统实施意见》。据了解,作为2014年十大惠民实事之一,公共自行车项目根据计划要在上塘、瓯北先行实施,建成公共自行车1900辆,目前已建成或在建1100辆,以后再逐步扩面增车。同时为方便市民出行,上塘、瓯北两地的公共自行车将采取兼容方式,实行通借通还。在自行车系统运行管理方面,将坚持“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公司运作”的原则,按照“安全、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要求,实行“同一品牌、统一标准、统一设施、统一平台”的管理办法,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便捷、绿色的自行车出行服务。

  会议指出,公共自行车项目建设是引导市民绿色出行、缓解交通压力的惠民之举,其建成将进一步完善我县公共交通运输体系,探索以“绿色出行”为本的公共交通发展模式,缓解我县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各地和相关部门要全力以赴加快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城市品质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自行车出行环保、便捷、健康的优点,推进公共自行车运行管理,办好这件“得人心、顺民意”的大好事、大实事。

  会议还讨论研究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完善和创新新居民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制度的意见》、《永嘉县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永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细则》、《关于清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实施意见》、《永嘉县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规范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永嘉县城市公交服务质量考核办法》;讨论研究并原则通过了2013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相关事宜、进一步扶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发展相关事宜等。记者 汪雪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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