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针对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非法供用电、食品安全、环境污染问题,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力争不发生事故。县城中村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赴江北街道进行安全综合整治督查工作,切实指导城中村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
“整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是今年城中村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一块重点任务,自城中村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边排查边整改的要求,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实施分类整治。”县城中村整治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针对出现的以下四类单位,一律予以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予以停产停业直至关闭:一是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二是对从事金属抛光、喷涂、危险物品使用、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工序,并未落实安全措施的单位;三是对从事生产加工活动的单位,其电气线路、机械设备、专用设备、防雷防爆设备设施(危化品、涉尘企业等高危行业单位)安装、检测、维修、使用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四是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或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并取得安全生产相关证书的生产加工单位。
同时,对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租赁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限期整改,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对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格追究连带责任。据了解,截止目前,我县各镇(街)安全生产隐患排摸工作有序推进,前期准备阶段基本完成,本月将进入集中整治阶段。记者 范海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