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从县节能办获悉,财政补贴推广高效节能平板电视和节能空调活动于6月1日正式启动,推广期限暂定为2012年6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时间整一年。中央财政每台家电补贴资金100元至400元不等。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联合下发的相关通知,中央财政根据各类产品特点、高效节能产品与同类产品的成本差异、促进扩大节能产品消费等情况分类分档给予补贴,其中:液晶电视为100元—400元/台,等离子电视为250元—400元/台,定速空调为180元—330元/台,转速可控性空调为240元—400元/台。记者 李嫣 通讯员 林琴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