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嘉县人民政府
关于41省道南复线永嘉岩头至大若岩段公路工程项目进行坟墓迁移的通告
永政发(2012)54号
41省道南复线永嘉岩头至大若岩段公路工程项目已经省发改委批准.为加快项目建设,根据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41省道南复线永嘉岩头至大若岩段公路工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永政发〔2011〕53号)精神,决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坟墓迁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迁移范围:41省道南复线永嘉岩头至大若岩段公路工程项目红线范围内,具体范围已在实地设置了界限标记。
二、迁移时间:大若岩片自通告之日起至2012年5月31日止,凡涉及到坟墓迁移的户主必须在2012年5月31日前到41省道南复线工程建设指挥部(大若岩片地址:永嘉县大若岩镇大若村集装箱制造厂对面,联系人:郑忠波 电话:13567729972);岩头片自通告之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止,凡涉及到坟墓迁移的户主必须在2012年6月30日前到41省道南复线工程建设指挥部(岩头片地址:岩头镇人民政府大院,联系人 金学舜 电话:13777715121)办理登记手续,并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安排迁移。逾期未登记迁移的,一律作无主坟处理。
三、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永嘉县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