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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条”政策强力支持旅游发展

我县出台《关于加快旅游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和《永嘉县旅游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2-02-20 作者:编辑:戴益洪来源:永嘉网 字体:
核心提示:日前召开的全县旅游发展大会,吹响了我县旅游开发建设的“集结号”,同时县委、县政府还出台了《关于加快旅游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和《永嘉县旅游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对我县旅游业发展给与强力政策支持。

  永嘉网讯 日前召开的全县旅游发展大会,吹响了我县旅游开发建设的“集结号”,同时县委、县政府还出台了《关于加快旅游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和《永嘉县旅游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对我县旅游业发展给与强力政策支持。

  据楠溪江风景旅游区管委会负责人介绍,当前国家、省市层面高度重视旅游,经济转型升级步伐加快,旅游消费需求高涨,民间资本投资旅游业愿望迫切。同时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县旅游业已具备加快发展的基础,加之我县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优势,全县风景旅游管理体制改革业已全面启动,县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了“大生态旅游区”战略,我县旅游业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故在当前和今后相当一段时间,需要用一个指导性的政策文件,来推动全县旅游业健康快速发展。同时,急需配套的扶持办法,为我县旅游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意见》围绕如何深入实施“大生态旅游区”战略,做大做强旅游经济,把楠溪江旅游业培育成战略性主导产业而展开。在理念上有所突破,比如旅游宣传推介方面,提出了“在楠溪江举办国际大学生漂流赛、世界杯摄影节等具有轰动效应的国际知名赛事”。 在大力实施旅游品牌战略上,改革现行的漂流运作模式,适时恢复舴艋舟营运,积极打造“华东第一漂”品牌。积极探索楠溪江耕读文化、民俗文化、宗教文化、红色文化、昆曲文化与旅游六要素结合的有效方式,大力发展楠溪江旅游文化创意产业,策划举办高水平的演出、摄影、画展等活动,适时打造“印象楠溪江”。 同时,《意见》还针对我县旅游业发展中存在的基础和配套设施滞后、旅游六要素发展不均衡等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破解举措。

  《意见》提出,到2016年,把楠溪江创成国家5A级旅游景区,全县年旅游人数超过6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60亿元。到2021年,全县年旅游接待人数超过1000万人次,旅游收入超过100亿元,旅游业成为全县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楠溪江风景旅游区通过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遗产地考评,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独具特色的旅游区。

  为实现这些目标,《永嘉县旅游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规定了13个方面共50条扶持旅游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以此解决困扰多年的旅游发展慢、景区配套缺、整体效益不佳等问题。

  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方面,出台了设立旅游发展资金、加大建设投入等4条扶持措施。如自2012年起县级财政每年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用于景区管理、游憩设施的保养维修、旅游宣传促销、旅游行业管理、旅游教育培训、旅游信息化建设、风景旅游规划编制、自然和文化资源保护;每年安排建设资金不少于1亿元用于重点景区的开发建设、景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古村落的保护利用及旅游招商项目的前期工作等。

  在加大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力度方面,设置了用地支持、资金支持、税费优惠等5项规定。如凡是被列为县及县级以上政府重点项目的,优先安排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及时报批、及时供地;对固定资产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旅游项目收取的各项政府规费,一律按最低标准收取;对新办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旅游企业,从正式营业之日起5年内,其上缴的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前2年给予减免、后3年减半征收。

  此外,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旅游文化发展、促进体育养生旅游发展、促进旅行社发展、促进旅游交通发展、促进住宿业发展方面、促进旅游购物发展、促进楠溪江重点古村落的保护和利用、促进旅游配套发展等方面出台了41项优惠扶持政策。记者 邵建新

原标题:“50条”政策强力支持旅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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