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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商报:永嘉出台“50条”扶持旅游发展

五年后创成国家5A级旅游景区

发布时间:2012-02-19 作者:编辑:戴益洪来源:温州商报 字体:

  2月17日,永嘉召开旅游发展千人大会,出台了《关于加快旅游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和《永嘉县旅游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

  《意见》提出,到2016年,把楠溪江创成国家5A级旅游景区,全县年旅游人数超过6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60亿元。到2021年,全县年旅游接待人数超过1000万人次,旅游收入超过100亿元,旅游业成为全县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楠溪江风景旅游区通过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遗产地考评,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独具特色的旅游区。
为实现这些目标,《永嘉县旅游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规定了13个方面共50条扶持旅游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以此解决困扰多年的旅游发展慢、景区配套缺、整体效益不佳等问题。

  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方面,出台了设立旅游发展资金、加大建设投入等4条扶持措施。如自2012年起县级财政每年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用于景区管理、游憩设施的保养维修、旅游宣传促销、旅游行业管理、旅游教育培训、旅游信息化建设、风景旅游规划编制、自然和文化资源保护;每年安排建设资金不少于1亿元用于重点景区的开发建设、景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古村落的保护利用及旅游招商项目的前期工作等。

  在加大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力度方面,设置了用地支持、资金支持、税费优惠等5项规定。如凡是被列为县及县级以上政府重点项目的,优先安排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及时报批、及时供地;对固定资产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旅游项目收取的各项政府规费,一律按最低标准收取;对新办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旅游企业,从正式营业之日起5年内,其上缴的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前2年给予减免、后3年减半征收。

  此外,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旅游文化发展、促进体育养生旅游发展、促进旅行社发展、促进旅游交通发展、促进住宿业发展方面、促进旅游购物发展、促进楠溪江重点古村落的保护和利用、促进旅游配套发展等方面出台了41项优惠扶持政策。通讯员 叶圣义

原标题:温州商报:永嘉出台“50条”扶持旅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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