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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下镇农房改造有“办法”了

县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通过《桥下镇农房改造集聚建设暂行办法》等

发布时间:2011-05-09 作者:编辑:戴益洪来源:永嘉网 字体:
核心提示:9日下午,县委副书记、县长张加波主持召开县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并原则通过《桥下镇农房改造集聚建设暂行办法》等。县政府常务会议成员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国强、县政协副主席金盾列席会议。

  9日下午,县委副书记、县长张加波主持召开县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并原则通过《桥下镇农房改造集聚建设暂行办法》等。县政府常务会议成员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国强、县政协副主席金盾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对《桥下镇农房改造集聚建设暂行办法》进行了讨论研究。据了解,桥下镇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农户自愿和农户能接受、政府给优惠、发展可持续的原则,以分门别类、区别对待,就近优先、分批实施,整村优先、注重连片,节约集约、增减挂钩,置换安置与旧村改造相结合为基本原则。其中置换条件为:桥下镇辖区内具有合法住房且自愿永久放弃宅基地的住户(包括农业户和非农业户),以整幢建筑物为基本单位,连户、连幢退宅复垦面积要达到有关规定的要求,而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尚未处理的,已享受“9·4洪灾”、地质灾害、下山移民等政策的除外。置换规定为安置房置换和货币补偿两种方式。会议经过研究讨论后,原则通过了《桥下镇农房改造集聚建设暂行办法》,这将为我县桥下镇农房改造集聚建设提供坚实的保障。会议同时要求有关部门要做好各方面的统筹事项,全力推进桥下镇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切实提高我县的城市化水平。

  会议讨论研究并原则通过了《永嘉县县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质量强县的意见》、《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温州市优质产品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这3个文件的出台有利于充分发挥质量工作对我县经济发展与进步的推动作用,增强质量工作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有效性,解决经济发展中的结构性、素质性、资源性问题,加快我县产业升级,提升发展质量。

  会议讨论研究并原则通过了《2011年永嘉县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方案》、《2011年永嘉县节能降耗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2011年永嘉县第一期节能降耗有序用电工作方案》、《永嘉县创建浙江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实施方案》、《永嘉县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实施方案》。记者 汪雪琼

原标题:桥下镇农房改造有“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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