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农业部门近日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查获多条野生保护鱼类


近年来,天然水域水生野生动物遭受人为损害事件时有发生,为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我县农业部门从11月22日开始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对各乡镇的市场、酒店、农家乐等重点区域进行检查,严厉打击捕捉、杀害、加工、贩卖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非法行为。
24日上午,县农业部门组织了近10名渔政执法人员对岩头镇中心酒店和狮子岩景区的全部农家乐进行了突击检查,并给酒店负责人分发了相关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资料。
虽然在24日的检查中并未发现娃娃鱼、中华鲟和花鳗鲡等水生野生保护动物,但在前两天,执法人员还是在上塘、瓯北、桥下等地查获了多条野生保护鱼类。
县农业局渔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谷定贤告诉记者,这次他们查了上塘、瓯北、桥下、岩头四个地方的28家酒店和农家乐,还有两个农贸市场,只发现有卖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花鳗鲡,尚未发现其它水生野生保护动物。谷定贤说,花鳗鲡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近年来,遭受人为损害后,楠溪江是越来越少见到其身影了。现在渔民一年只能误捕到一二条,为了保护楠溪江花鳗鲡的种群,渔政执法人员将查获的三条“花鳗鲡”在楠溪江放生了。
据县农业部门执法人员介绍,此次专项执法行动是按照省市海洋与渔业部门的要求开展的,将持续到12月上旬,活动期间将对县内可能涉及水生野生动物的捕捞、养殖、展演、经营利用、运输等诸环节进行全面检查,采取宣传、清查、整改、处罚、放生相结合的手段,加大天然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规范养殖类水生野生动物的经营利用秩序。见习记者 谷亨飞 通讯员 胡建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