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日下午,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补选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委员,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张加波当选县人民政府县长。
本次大会应到代表311名,实到295名,符合法定人数。
大会执行主席任玉明、张加波、汪大清、谢崇福、潘浪国、金行知、吕庆行、胡明杰、王国强、林志保、林乃排、潘统龙、胡宝锋、谢承宇、谷胡坚、徐聪琴、邱晓来、李送平、陈晓芬在主席台前排就座。大会主席团其他成员在主席台就座。大会执行主席汪大清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主席团第四次会议确定的总监票人、总计票人。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全体到会代表依法履行职责,依次在票箱里投入庄严的一票。
经过最后计票,潘统龙当选为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送平、陈晓芬当选为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张加波当选县人民政府县长;胡宝锋当选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卫国当选为县人民法院院长。记者 柠檬 见习记者 陈胜豪 李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