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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十四届四次会议简报第29期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1-22 11:19:58 作者: 字体:

围绕大局抓服务  预防犯罪保稳定
大岙代表团
(潘坑乡、应坑乡、大岙乡、溪下乡)


  1月21日,大岙代表团在县审计局会议室就县人大常委会等三个工作报告进行认真审议。代表们认为,三个工作报告总结2009年工作实事求是,部署2010年工作任务也很务实,总体上表示满意。同时,代表们着重就巡回审判、预防犯罪、社区矫正等方面提出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全面落实巡回审判工作机制

  吴理俊代表说,县法院巡回审判站(点)的做法很好,不仅减轻了老百姓诉讼成本,也起到了较好的法制宣传和教育作用。现在山林失火犯罪案件较多,如果法院对这类案件也能在乡镇巡回审判站(点)就地开庭审理,让老百姓到场旁听,是一种很好的法制宣传教材,宣传效果会更好。

  列席会议的刘  建同志说,法院推行巡回审判站(点)的做法很好,但由于是不定期到巡回审判点现场办公,这样落实起来就相对有难度,希望法院在乡镇遇有疑难纠纷需要法院提供帮助时,能够及时提供帮助。

  列席会议的戴晓智同志说,县法院推行“大调解”非常好,但重在抓落实,目前每个乡镇都有一名巡回审判联络法官,在调解案件时,这些联络法官最好能做到不是代表组织去执行任务,而是代表个人出面分析法理,这样更容易让老百姓接受,有利于矛盾化解。

  二、加大山区村干部职务犯罪查处力度,提高案件查办效果

  吴理俊代表说,要加大对农村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近几年县检察院查办的基本上都是沿江片村干部的职务犯罪,山区村干部涉及到的不多。检察院查处案件要考虑社会综合效果,如在山区查办一起犯罪金额虽相对较小的案件,但在当地起到的震慑作用却是很明显的,因此,建议县检察院在这一方面要加大工作力度。

  列席会议的戴晓智同志说,查办山区的村官职务犯罪案件,这对村干部也是一种“保护”,对其他那些存在犯罪苗头的村干部更是起到一种“敲山震虎”的作用。

  三、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创造良好投资环境

  列席会议的周洪熙同志说,要加大对涉黑恶势力犯罪的查处力度,以前,永嘉是第二梯队的领头羊,但现在已是靠后了,今年永嘉投资总额仅50个亿,同处第二梯队的平阳、苍南都已经超过100个亿,其中的原因之一就是永嘉投资环境不好,建议县政法各部门要切实加大对涉黑恶势力犯罪的打击力度,特别是严厉打击恶霸、地霸,为永嘉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吕景新代表说,2009年创建“平安永嘉”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巩固创建成果,建议政法各部门还要不断加大对“打、砸、抢”犯罪的打击力度。

  四、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变被动为主动

  列席会议的刘  建同志说,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县检察院的职能是加强法律监督这一块,现在社区矫正工作基本上都是乡镇和司法所在做,这种工作机制效果不明显,建议今后基层派出所、检察机关与司法所要加强工作配合,加大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力度。

  林建杭代表说,如今的社区矫正工作呈现“本末倒置”的问题,原本应当是被矫正对象主动前来汇报的,但现在却是我们要三番五次“请”他们过来,工作显得很被动,建议选择几个典型的不服从管理的矫正对象重新收监,以起到威慑作用。

  五、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柯永仙、应毅胜代表说,在预防青少年犯罪方面,建议政法各部门与学校挂钩,定期送法进学校,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并将法制教育延伸到学生家长,提高教育效果;永嘉留守儿童较多,这部分人违法犯罪率较高,需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建议政法各部门加大对留守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加强对网吧等文化市场的管理。

  六、司法服务送上门,促进中小企业做强做大

  林庆灯代表说,目前,永嘉中小型企业占多数,而多数企业主法律意识淡薄,司法机关主动向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是对企业发展的一种支持,能够鼓励企业谋发展,建议公检法今后多组织类似“送法进企业”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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