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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监督||偷倒淤泥溪流“毁容” 数月无人清理

发布时间:2022-06-07 作者:陈秋芬 李陈胜编辑:周艺来源: 字体:

  近日,有市民向本网热线82912222反映,在淡下线沙头镇乌龙川村段,夜间有数辆工程车在沿线偷倒淤泥,不仅破坏了周围的生态环境,还影响当地百姓饮用水安全。为此,记者前往实地进行调查。

  现场直击:偷倒淤泥多点“开花” 溪流浑浊影响水源

  记者来到淡下线乌龙川段时看到,一辆满载淤泥的工程车正停在公路护栏外的斜坡处,部分淤泥已倒入路旁草丛中,车前方则被一辆面包车拦截了去路。这几天一直守在车旁的村民杨孔华说,这辆工程车是5月31日开过来偷倒淤泥的,因为车轮陷进泥里出不来才停在了现场。“这个车子总是要给我们一个交代,但车主一直没有出现,我们只好每天晚上守着。”

  记者看到沿线多处被覆盖上了厚厚的青色淤泥,其中一处道路护栏被撬开。当地村民杨选腾说,这些偷倒的工程车都携带着工具,就是为了把沿线公路的护栏拆掉,然后把淤泥倾倒了,又安装回去。记者在附近共发现了四处倾倒点,其中最严重的一处,淤泥已经侵占了三分之二的河床,导致河道变窄、溪水变得浑浊。村民表示,这些淤泥入河会堵塞河道,并且担心淤泥里是否存在有害物质,影响饮水和用水安全。“这条溪流是乌龙川村的饮用水水源,全村1000多人都不敢喝自来水了。”村民杨国飞告诉记者,他们从今年2月份开始发现,已经向当地派出所、执法部门多次举报,并且中途已经扣了几次车,但到现在都没有处理结果。

  原本的青山绿水,如今被多处倾倒淤泥,村民希望政府部门引起重视,及时清除淤泥,重塑周边生态。“淡下线乌龙川段虽然不是一级二级的水源保护地,也是楠溪江的支流,遭遇这种情况政府部门应当及时处理。”村民们表示,这个事情不是一次性的,已经连续发生多次,政府职能部门为什么没有作出及时处理?”

  政府回应:立即清理安装监控 加强部门联动巡查

  随后,沙头镇与环保、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的相关人员也来到现场,针对饮用水安全问题,环保人员在淤泥堆放处的溪流、自来水取水口下游10米处、村口等三个点位进行水样采集并送检,确认是否存在有毒有害物质。

  针对偷倒行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表示,该区域在楠溪江上游,为水源保护地,他们从2月份就开始就着手现场取证及勘查测绘。“如果淤泥达到一定量的话,我们原本是想移交公安部门进行刑事处理,但经过我们委托测绘之后,只有300多立方,再加上零星的,也就是500到600立方左右,不超过一千立方。”根据案件的流程,执法人员把车子进行了暂扣,并叫当事人过来配合谈话调查,也在现场进行了勘验指认,然后发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在一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据调查,该起案件中的淤泥由温州瓯海进入永嘉,运输车队注册登记在杭州的一家运输公司。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求当事人在一个星期内整改到位,但当事人仍置之不理。3月7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予以立案调查。沙头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徐时亮说:“因为该案件情节比较严重,根据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对他们作出了罚款5万元的决定。下一步会再进行催告,6个月之后还没有缴罚款的话,我们将移交法院进行处置。”然而,偷倒行为仍在持续发生,淤泥面积继续扩大。“实在是执法力量不够,沙头辖区面积广,监管难度非常大。”针对5月31日发生的偷倒案件,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表示已跨区域追查到车辆来源,后续将按法律流程处置。

  那么,现场的淤泥为何一直都得不到清理呢?徐时亮说,按规定,应由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逾期仍不清理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清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清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沙头镇政府也表示,接下来,由他们牵头将对淤泥进行清理,并加强部门联动,在重点区域加强巡逻和监管,同时安装监控。

  记者了解到,目前,永嘉区域内的工程车已安装了GPS定位,但难以阻止建筑垃圾跨区域偷倒行为。徐时亮说:“对建筑垃圾偷倒行为,源头管理是关键。住建主要负责源头管控,公安和路政主要负责道路运输方面,我们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末端,需要各部门共同参与,才能扼制这些违法现象。”

  据悉,近年来,我县一些地方偷倒泥浆、渣土现象猖獗,各相关执法部门和当地政府要加强联动,力争实现源头管控到位、运输全程监管、末端处置规范,共同守护好绿水青山。

原标题:市民监督||偷倒淤泥溪流“毁容” 数月无人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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