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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债务以逃避执行 一夫妇及其侄女被判处有期徒刑

发布时间:2022-01-18 作者:清溪编辑:郑万云来源: 字体:
核心提示:因高额债务缠身,部分被执行人在法院财产处置过程中动起了虚假诉讼的歪脑筋——虚构债务参与分配,企图分走部分财产。最终不仅没躲过执行,还身陷囹圄……

  因高额债务缠身,部分被执行人在法院财产处置过程中动起了虚假诉讼的歪脑筋——虚构债务参与分配,企图分走部分财产。最终不仅没躲过执行,还身陷囹圄……

  近日,永嘉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为逃避执行虚构债务的虚假诉讼案件,以虚假诉讼罪分别依法判处被告人季某、周某夫妇有期徒刑七个月、六个月,并处罚金12000元、10000元,判处被告人郑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2000元。

  季某、周某夫妇做生意亏空欠下多处债务,因未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2020年,其位于温州市鹿城区一房屋被永嘉法院司法拍卖用于偿还债务。为分走部分房屋拍卖款,季某找到曾经为其打工的侄女郑某,商谋后虚构尚欠工资款项36万元及借款本金12万元外加利息30万元等事实伪造欠条。随后,季某让丈夫周某在欠条、还款承诺书等材料上签字。

  2020年8月,季某、周某伙同郑某来到永嘉县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就上述债务进行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其后由郑某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要求确认季某、周某欠其的债务,从而参与房屋拍卖款的分配。同日,法院根据调解协议作出民事裁定,裁定确认季某、周某共同偿还郑某借款42万元(其中本金12万元、利息30万元)及工资36万元。

  执行过程中,经办人员结合办案经验及季某夫妇其余案件情况等,发现该笔借款存在异常,遂将季某、周某、郑某涉嫌虚假诉讼一案被移送至公安机关开展刑事侦查。

  出于法律震慑,2020年11月,郑某就民事裁定书所确定的债务42万元放弃参与房屋拍卖款的执行分配。

  2021年4月,被告人郑某被民警抓获归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季某及周某也主动到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案件经审查起诉至永嘉法院。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郑某、季某、周某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虚假诉讼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鉴于其归案以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决定予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原标题:虚构债务以逃避执行 一夫妇及其侄女被判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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