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永嘉一女子因不满处罚,肆意辱骂交警,被行政拘留6日。
为保证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和畅通,有效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永嘉县公安局交警上塘中队在辖区内开展电动自行车违法查处行动。
2月19日上午9时41分许,在永嘉县城区县前路与永建路交叉路口,一女子骑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看见执勤人员立即掉头,执勤人员上前将其拦下后,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罚,谢某某因不满处罚情绪激动,对执法民警进行肆意辱骂。随后谢某某被带入上塘派出所。
“我没想到会这样,因为一时冲动,现在我也知道自己不应该这样对待民警。”经过民警的法律宣传教育,谢某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对辱骂交警的行为很后悔。鉴于其认错态度,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谢某某处以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