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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下乡:开展农村建筑工匠管理暨农村建房“四到场”培训

发布时间:2021-01-28 23:37:48 编辑:周艺 字体:

  为严格落实四到场建房规范管理,强化源头违章管控,1月28日,溪下乡组织开展农村建筑工匠管理暨农村建房“四到场”培训会,从农村建筑工匠入手,在全乡开展建筑工匠备案管理,明确工匠不得承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农房,因其原因致使出现违法建筑的,将视情节严重,予以批评谈话、征信不良记录、罚款,或列入黑名单失去辖区承包建房的资格。

  农村建筑工匠小戴(化名)被溪下乡政府给予批评和提醒谈话。原来,他承接了溪下刘山村三户农户的农房建设业务,抱着侥幸心理,他未按宅基地面积建设,致使房屋超过规定面积,变成少批多建违章。随后,户上返工拆除了违章部分。

  作为建筑的源头,做好个体工匠管理工作非常重要。“四到场”工作启动来,对全乡的农村建筑工匠管理也更加严格。“根据《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以工匠10万元罚款,注销其资格证书,两年内不得重新申办该证书。另外,建房户未经竣工验收合格将农村住房投入使用的,且逾期不改正的,最高可处以3万元罚款。”乡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将违建的后果分摊到每个参与建房的个体身上,让人人皆担有责任,才能促使人人愿意监督、敢于监督。

  据了解,溪下乡还建立违章有奖举报制度。举报电话0577-67030708,发挥群众力量,由群众监督工匠行为(违章建设行为),督促工匠行为规范。

  “以后村民再来和我讲情分,让我帮忙超面积建房或者超层加建,我都要一口回绝了。”参加培训之后,溪下村工匠金某衡量利弊,如是说到。

  据悉,根据全县“四到场”工作要求,建房户建房前先要选定工匠,进行备案管理,凡在永嘉从事农房建设施工,并持有《永嘉县村镇建筑工匠培训合格证书》或本省其他地区《村镇建筑工匠培训合格证书》的村镇建筑工匠,均纳入管理。

(作者:陈银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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