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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糕超保质期4天还在卖 超市被罚5万元

发布时间:2020-09-30 14:29:58 编辑:高晓龙 字体:

  温州网讯蛋糕超过保质期4天还在卖,超市被罚款5万元。昨天,泰顺县市场监管局公布了5起食品药品违法典型案例。

  今年2月,泰顺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该县某超市进行检查,在散装糕点区货架上发现31个(计重2.258公斤)“真圆满清蛋糕”生产日期为2019年11月6日,保质期90天,现场确认这些蛋糕已超过保质期4天。经查,该超市在2019年11月6日至2019年12月25日期间从瑞安市某商贸有限公司以每箱(2公斤)76元的价格购进5批次“真圆满清蛋糕”,以每公斤39.8元的价格销售。由于该超市对生产日期为“2019.11.6”批次的“真圆满清蛋糕”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上该食品为多批次同货架混合销售,故无法计算违法所得。

  执法人员表示,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因此对该超市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超过保质期的31个“真圆满清蛋糕”予以没收;对该超市经营超保质期的食品行为罚款50000元。

  该局今年还查处了另外4起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今年2月泰顺县一经营者吴某在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加价销售双黄连口服液等药品;今年3月,泰顺县罗阳镇某超市销售过期“一品粮缘”绿豆面(4包,生产日期为2018年10月6日,保质期12个月);今年5月,该局委托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对泰顺县某蔬菜店的豆芽进行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显示豆芽不合格。经查,该店销售的豆芽内含国家禁止使用物质4-氯苯氧乙酸钠,该批次豆芽从福鼎市某商贸市场一蔬菜摊贩进购;去年10月,泰顺县某市场一猪肉摊位被抽检的猪排骨,检出氟苯尼考项目不合格。

  来源:温州晚报

  记者:陈培培通讯员潘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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