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
您当前的位置 : 永嘉网   ->   新闻中心   ->   其他新闻   ->   温州新闻   ->  正文
温州老旧小区改造市级专项补助资金出台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9-17 14:09:02 编辑:高晓龙 字体:

  温州网讯记者昨从市财政局获悉,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于日前联合发布了《温州市老旧小区改造市级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开始实施。2020年市级财政安排了3467万元对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项目进行补助,预计2021-2022年将继续投入1.1亿元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以更大力度支持这项民生工程。

  根据《办法》规定,温州市老旧小区改造市级专项补助资金用于温州市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纳入经市政府批准的温州市2020-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项目。老旧住宅小区改造主要包括建筑、道路交通和停车、管网通信系统、景观绿化、养老抚幼服务设施、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等6大类,在层级上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等3大类。

  专项资金主要依据补助基数、补助比例、共同缔造(小区居民出资比例)绩效系数进行分配。经市住建部门审核后,由市财政部门采取预拨加清算的方式转移支付给各区财政。温州市级补助基数上限为300元/平方米,低于300元/平方米的,按实核定予以补助。

  而在居民自筹部分,原则上按照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改造内容出资比例分别不低于相应改造内容投资额的10%、30%、70%。居民自筹(不包括用于电梯的出资)占总投的比例,按照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改造内容分别超过10%、30%、70%的情况,每增加1%(不到1%的以1%计算),市级资金补助比例增加1%,最高不超过10%;分别低于10%、30%、70%的情况,按每减少1%,市级资金补助比例减少2%。

  目前,市区老旧小区改造已开工27个,完成投资额1800万元,确保年底市区老旧小区改造完工8个,切实增强居民的幸福感。

  来源:温州日报

  记者柯哲人

(作者:

更多>新闻中心

更多>专题发布

更多>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