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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区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将并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发布时间:2020-09-15 14:17:07 编辑:高晓龙 字体:

  温州网讯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10月1日起,市区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将并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政策调整后,原老年居民养老参保人缴纳标准和养老金待遇将有所提高。

  据介绍,为妥善解决60周岁及以上城镇户籍的老年居民养老保障问题,2008年10月1日,我市出台实施的市区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制度,属于“地方性试点政策”。

  “此次政策调整共涉及3600多人,其中已领取待遇人数为1600多人,另有约2000位水库移民符合原参保条件但尚未选择参保。”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将“地方性政策”并轨到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既是全省集中统一的业务经办要求,也是更好地持续性保障相关参保人员社保权益的政策整合要求。

  政策调整后,新参保办法规定,已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的水库移民将不再允许调整参保标准,未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的水库移民原则上应在年满60周岁一年内及时申请办理,缴费年限统一为15年,个人缴费标准由1680元/年调整为2000元/年,财政缴费补贴由2520元/年调整为3000元/年。相关养老金(含并轨前已领取人员)发放标准将从目前的565元/月调整为816元/月。今后按市区基础养老金调整标准同步调整。

  需要注意的是,9月份作为过渡期,仍可按政策调整的规定办理,有意向的水库移民需抓紧办理。

  市社保中心负责人介绍,为将“好事”办好,工作人员已对信息系统提前进行多轮模拟测试,确保相关人员在10月1日能够根据新的养老制度、新的发放标准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

  来源:温州都市报

  记者:陈恩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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