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忌抱有侥幸心理。酒后开车,即便你能侥幸躲得过交警的设卡检查,也躲不过群众的“火眼金睛”。
7月12日晚19时许,永嘉交警岩头中队接到热心群众举报,在南复线岩头镇郑岙村路段附近,一辆银色本田轿车驾驶员有酒驾嫌疑。接到报警后,岩头中队民警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开展调查。19时10分许,民警在南复线大源隧道口发现了疑似车辆。
民警上前查看,驾驶员陈某坐在驾驶室,见民警上前急忙熄火,打开车门准备下车,被民警拦下。民警发现陈某满身酒气,便对陈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134mg/100ml,已远超醉酒驾驶标准,民警随即带陈某去医院提取血样。
次日酒醒后,经民警询问,陈某对自己醉酒驾车的行为供认不讳。询问中,陈某对自己的行为也是后悔不已,称自己也是酒壮怂人胆,酒后完全忽略了酒驾的严重性。
陈某因危险驾驶罪,不仅要面临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