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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开展2020年“瓯江红”党群服务中心及党建示范点创建

发布时间:2020-07-07 23:47:54 编辑:周艺 字体:

  7月7日,记者获悉,为整体提升全县党建示范建设水平,进一步推进新一轮“双整”工作,营造党建示范创建浓厚氛围,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过硬、全域建强,我县将开展2020年“瓯江红”党群服务中心及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对列入2020年“瓯江红”党群服务中心及党建示范点创建名单的村社,相关乡镇(街道)要整合资源,集中攻坚,确保在9月底前创建完成。

  据悉,“瓯江红”党群服务中心及党建示范点创建要严格对标省市县对村级红色阵地建设有关标准(“瓯江红”党群服务中心要有“六有五区四化一广场”,党建示范点要有“六室两栏一厅一广场”),按照支部标准化建设具体要求,突出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严格控制办公用房面积,严防“高级黑”“低级红”。

  对列入“瓯江红”党群服务中心及党建示范点创建的村(社区),村社领导班子配备要齐全、各项刚性制度落实要到位、基层治理要有序,对后进村或存在重大信访矛盾、历史遗留问题等情形的村(社区),坚决不能列入党建示范创建范围。

  要加大环境整治力度,注重对党建示范点文化特色、项目发展、集体经济等方面典型做法和经验的总结提炼,做好“党建+”“故事+”“特色+”文章,全力提升党群服务中心及党建示范点整体内涵。

  县财政对“瓯江红”党群服务中心及党建示范点建设将实行分类补助,补助标准按重点打造和完善提升2个类别进行。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创建实际落实相应资金,县级财政一般按照不超过实际投入的80%予以补助,其中重点打造示范点不超过30万元,完善提升示范点一般不超过5万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于往年已补助但确因工作需要进行进一步打造的示范点,由县委组织部和县财政局进行联合会商,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补助金额,具体补助标准按照不超过实际投入的8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作者:谷亨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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