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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举行六五环境日纪念活动,成立楠溪江民间护法队

发布时间:2020-06-03 17:21:00 编辑:郑万云 字体:
核心提示:6月3日,永嘉举行纪念六五环境日暨《温州市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志愿宣传启动仪式,成立楠溪江民间护法队,进行宣传《条例》、监督不文明违法行为,引导全社会保护楠溪江的生态环境。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季健中、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处长叶朝晖、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局长周功巨、沙头镇党委书记徐建斌等领导参加活动。

  6月3日,永嘉举行纪念六五环境日暨《温州市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志愿宣传启动仪式,成立楠溪江民间护法队,进行宣传《条例》、监督不文明违法行为,引导全社会保护楠溪江的生态环境。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季健中、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处长叶朝晖、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局长周功巨、沙头镇党委书记徐建斌等领导参加活动。

  当日上午, 100多名志愿者聚集在大小楠溪交汇的沙头镇耕读小院生态广场,县绿色环保志愿者协会会长杨建南接过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季健中授予的队旗,兵分两路开展现场活动,一路到岭下村文化礼堂开展《条例》宣讲,另一路奔赴楠溪江流域,进行监督两岸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自温州拥有地方立法权后,历经多年的起草和审议,《温州市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已经于今年的3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条例》明确楠溪江保护范围内的十条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包括电鱼、炸鱼、毒鱼、在禁止水域驾驶燃油动力船筏、使用含磷洗涤用品、游泳、烧烤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为了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保护楠溪江的生态环境,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的组织和倡议下,决定成立一支楠溪江民间护法队伍,由永嘉县绿色环保志愿者队伍来实施,深入楠溪江流域、深入村居、深入文化礼堂、深入学校,向人们宣传《条例》的相关规定,唤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条例》的环保意识,并监督一切违反《条例》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永嘉县绿色环保志愿者协会十三年来长期坚持守护楠溪江的生态环境,开展巡河监督劝导、宣讲、水质监测等志愿活动,引领越来越多的志愿者积极投身保护楠溪江,为全社会树立了榜样。

(作者:潘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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