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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行政执法遇到疑难案例,永嘉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开出“药方”

发布时间:2020-04-09 23:43:43 编辑:郑万云 字体:
核心提示:4月9日上午,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邀请县人民法院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办公室、县人民检察院驻永嘉分局检察官办公室、县公安局驻永嘉分局联络室等相关司法联席单位成员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同时邀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永嘉分局律师顾问等相关人员商讨新形势下的环境行政执法问题,并对5个疑难案例把脉问诊,提出符合法律程序的解决办法。

  4月9日上午,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邀请县人民法院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办公室、县人民检察院驻永嘉分局检察官办公室、县公安局驻永嘉分局联络室等相关司法联席单位成员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同时邀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永嘉分局律师顾问等相关人员商讨新形势下的环境行政执法问题,并对5个疑难案例把脉问诊,提出符合法律程序的解决办法。

  随着环境执法力度的加大和对环境违法实行“零容忍”,而由于一些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新形势下的环境执法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呈现出不少执法难的案例。如一些违法分子利用法律的空子,偷梁换柱,擅自注销原有营业执照变更公司名称,成立新公司,如何处置?或者在生态敏感区内擅自经营民宿,而没有造成严重污染行为,如何处罚?或者某企业非法倾倒危险废物在调查后无法确定责任人的,该由哪个部门或属地政府依法应急处置,处置费用该由谁承担等等。

  归纳起来,这些疑难案例主要有四种类型,第一类案件是,生态环境部门在对违法企业立案做出处罚决定后,一些企业恶意注销或擅自变更营业执照;第二类案件是,生态环境部门申请法院执行时,违法企业临时注销营业执照,导致无法履行执法程序;第三种类型是,在生态敏感区域从事经营的民宿,将污染物直接排入或倾倒至大气、水体等环境中,但情节不是十分严重;第四种类型是,因非法倾倒固体废物或者危险废物,无法查实或掌握肇事者直接证据的。所有这些行为都是为了逃避法律制裁,钻法律空子。这些在基层部门遇到的难题,已经成为环境执法中亟待解决的新课题。

  在当日的公检法联席会议中,针对提交会议商讨的5个案例与会人员各抒己见,献计献策,提出了不少建议。最终,形成初步的处理意见。拟对擅自变更营业执照的企业,先联系工商部门看是否可以激活已注销的企业,再提交给法院追究当事人的相对法律责任,再按程序旅行行政处罚;拟对在饮用水一级保护区经营民宿但未造成严重污染的行为,考虑减轻对当事人的行政处罚;拟对擅自倾倒固体废物的行为,在执法人员继续深入调查取证、补充相关材料后,明确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主体。

  据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局长周功巨表表示,下一步,将加强形成环境行政执法与公检法、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能够让其他部门提前介入涉及环境违法案件的过程,及时杜绝法律法规上的漏洞,让环境执法更加快捷、便利,这对于环境违法行为也能产生更强的威慑力。

(作者:永生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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