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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好渔业资源 促进水生态修复

永嘉自4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为禁渔期

发布时间:2020-03-29 08:44:06 编辑:郑万云 字体:

  保护好渔业资源,促进水生态修复。永嘉县农业农村局于每年4月1日0时至5月15日24时为禁渔期;每年4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禁止捕捞香鱼;近日,笔者在县农业农村局渔政行政执法大队了解到。历史上楠溪江渔业资源丰富,楠溪江中下游平原更有“鱼米之乡”的美誉。由于受环境的影响和曾一度于过度捕捞,楠溪江渔业资源逐渐减少,一些楠溪江特有的品种(如瓢鳍虾虎鱼、甲鱼等)更是难见踪迹。

  鱼业资源的保护

  楠溪江是我县重要的渔业水域,又是我县沿江片区和乐清人民的“大水缸”。为切实加强对楠溪江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的保护促进楠溪江渔业资源恢复和发展,自每年4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禁止捕捞香鱼,同时严禁一些不法分子在我县非法从事电鱼、毒鱼、炸鱼以及使用禁用渔具进行捕鱼活动。楠溪江供水工程拦河闸以上水域实施禁渔制度,严禁在禁渔区和禁渔期进行捕捞作业,时间由每年4月1日零时至5月15日24时为禁渔期;每年4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禁止捕捞香鱼;楠溪江三角岩大桥至楠溪江供水工程拦河闸为香鱼产卵保护区,每年9月1日零时至11月30日24时禁止在该水域捕捞作业。

  鱼业资源的增殖

  悠悠三百里楠溪江,涵养着两岸大地,孕育无数生命,沿线分布着2座城市饮用水工程和500多座村级供水工程。是永嘉、乐清两地人民的“大水缸”。今后,楠溪江水还将供给洞头、玉环等地。山清水秀的楠溪江一直是鱼儿的乐园,由于受环境的影响和曾一度于过度捕捞,使楠溪江流域内鱼类产量急剧下降。从2001年开始,政府加大了投入力度,每年投入经费为楠溪江增放本土的鱼类品种,投资金额约400多万元。据县农业农村局渔政行政执法大队陈志俭介绍,为保证增殖效果,每年有甲鱼、香鱼苗增殖投放,以增加种群数量,改善和优化水域的渔业资源群落结构,从而达到增殖渔业资源、改善水域环境、保持生态平衡。通过每一年的增殖放流,永嘉县农业部门对楠溪江鱼类资源也开展了调查,在楠溪江沙头以上的淡水河段共发现了60多个品种的鱼类。而在瓯江以上的楠溪江流域已调查发现20多类,在楠溪江水域发现的鱼类品种共计达80多种。

  立法保护鱼资源

  《温州市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已由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9日批准,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第十九条楠溪江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第三款规定,采用电鱼、炸鱼、毒鱼等破坏性方式或者使用地笼网等有害渔具进行捕捞;《条例》第二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第一款规定的,违反第三项规定,使用地笼网等有害渔具进行捕捞的,由永嘉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和渔具,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捕捞许可证。加强了对鱼类资源的保护工作。

  设立的楠溪江鱼类主要保护品种以及单体最低可捕标准如下:草鱼、鲢鱼、鳙鱼为500克;鲤鱼、刺鲃、甲鱼为250克;河鳗为150克;鲴鱼、鲫鱼为100克;香鱼、河蟹为75克,青虾体长为2.5公分。

  为了缓解鱼类水生生物衰退趋势,除了禁捕之外,农业农村部还在楠溪江流域开展鱼类原种亲本放流,以补充天然繁殖群体的数量。同时规定,在楠溪江鱼类洄游通道上建闸、筑坝,对渔业资源有严重影响的,建设单位必须建造过鱼设施,确保鱼类洄游;进行水下爆破、勘探、采砂等施工作业,作业单位在依法向有关部门报请批准前,应当事先同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商,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或减少渔业资源受到重大损害。

(作者:周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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