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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延长春节假期、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30 20:43:36 编辑:郑万云 字体: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延长春节假期、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

  二、县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今后是否延迟,视我县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再作决策后另行通知。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企业要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三、县内各级各类学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延期至2月17日之后开学。此前,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返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线下集中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四、对确因工作需要近期返永的人员,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及所在单位要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所在单位要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按照规定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做到全覆盖、不遗漏。

  五、各乡镇(街道)要坚持稳字当头,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分类指导,督促本地企业强化主体责任,采取有效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确保社会平稳有序。特别是企业复工前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施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确保安全复工。

  六、全县各级机关2月3日正常上班后,要推迟、减少会议和大型活动,切实用好“视频会议”和“掌上办公”。

  七、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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