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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盛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公示

来源:永嘉县治水办 发布时间:2019-12-14 09:40:00 作者:永嘉县治水办 字体:

  根据《浙江省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实施细则(试行)》(浙治水办发〔2019〕23号)要求,应鹤盛镇人民政府申请,2019年12月13日,由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卫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治水办等部门组成验收组,对鹤盛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进行实地验收。验收组通过查看现场、查阅相关台账等形式对鹤盛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考评和研究讨论,认定鹤盛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已基本符合“污水零直排区”验收条件,拟通过验收,现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收社会公众与组织监督举报。

  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14日至2019年12月18日

  举报电话:0577-57756780 永嘉县治水办(河长办)

  0571-28059377 浙江省治水办(河长办)

  永嘉县治水办

  2019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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