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及建议
11月11日,记者获悉,为加强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规范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切实解决低收入农户自主创业就业发展问题,近日,县政府网站发布了《永嘉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及建议,如有修改意见,可于11月15日前反馈至县农业农村局。
据介绍,本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共有6章20条,涉及总则、补偿资金规模和来源、资金管理、风险补偿范围、方式、办理流程、监督管理、附则等内容,办法明确规定风险补偿资金的用途是用于金融机构发放低收入农户发展产业、自主创业等增加收入为目的扶贫小额贷款进行风险补偿;明确了补偿资金规模和来源、补偿范围和比例、方式、办理流程等内容要求,在监督管理方面,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对风险补偿基金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风险补偿基金政策真正落实到位。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或委托审计部门对扶贫风险补偿基金进行专项检查或抽查。
据悉,此次《永嘉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是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扶贫小额信贷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农专发〔2019〕7号)、《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农〔2017〕12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起草制定本办法。:社会公众反馈意见及建议的途径可通过电子邮件(邮箱:270292708@qq.com);联系电话:67238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