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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面实施水费收缴,县农饮水宣讲团如此解读

发布时间:2019-09-28 19:30:38 编辑:郑万云 字体:
核心提示:从2020年开始,农村供水工程的水费收缴将全面实施。那么,农村困难户怎么收缴?收缴不足或水费管理使用不规范该如何处罚?针对这些问题,由县水利局和县绿色环保志愿者协会联合组建的“农村饮水安全宣讲团”,于9月27日前往岩坦镇分水村、大谢村文化礼仪开展宣讲,并对群众关心的相关问题作出解读。

  从2020年开始,农村供水工程的水费收缴将全面实施。那么,农村困难户怎么收缴?收缴不足或水费管理使用不规范该如何处罚?针对这些问题,由县水利局和县绿色环保志愿者协会联合组建的“农村饮水安全宣讲团”,于9月27日前往岩坦镇分水村、大谢村文化礼仪开展宣讲,并对群众关心的相关问题作出解读。

  宣讲团成员通过详细介绍农村水源地保护、供水站提标改造、水质检测、日常管理等情况,让当地村民深刻认识水资源保护、规范净化消毒、水费收缴等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安全饮水、节约用水、有偿用水意识,并掌握饮用水相关知识。

  同时,针对广大群众所关心的几个热点问题,宣讲团成员也分别予以一一解读。有村民问,农村困难户该怎么收缴水费?宣讲团成员是这么说的,山区农村要根据《浙江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和农村集体经济相关管理规定,由政府出台分类阶梯式收费指导价,相关村居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在政府指导价的基础上,采取全面收费和困难户审核返补的方式,推进和规范村居水费收缴工作(村民自建、自管的供水工程除外)。即落实一户一表,对于低收入家庭等特殊用户可限额内先收后返,严禁村委会换届选举时承诺不收水费现象发生。还有村民说,收缴的水费使用如何做到公开透明?宣讲团成员明确表示,属地乡镇(街道)要全面加强辖区农村供水工程的水费收缴及其使用管理,指导受益村制定水费管理制度和相关村规民约,定期对财务予以公开,切实提高水费收缴率,2018年要制定相关政策,2019年逐步推行,2020年要全面实施。未落实水费收缴、收缴不足或水费管理使用不规范、造成供水设施管理不严的村,要定期予以通报,连续通报的要酌情暂定各类政府性补助。

(作者:王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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