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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法院发布5起打击拒执行为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9-06-26 00:04:11 编辑:周艺 字体:
核心提示:近日,永嘉法院召开关于打击拒执行为新闻发布会,并在现场发布5起典型案例。据悉,此次发布会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律师代表、申请人代表,回应社会各界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热切关注。

  “假离婚转移房产,被告人徐某某被永嘉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 擅自卖房还私债、消费,被告人被永嘉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擅自转移被查封的设备,被告人陈某某、李某某被永嘉法院以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近日,永嘉法院召开关于打击拒执行为新闻发布会,并在现场发布5起典型案例。据悉,此次发布会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律师代表、申请人代表,回应社会各界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热切关注。

  记者从发布会获悉,2016年以来,永嘉法院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构成拒执罪的案件85件87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84件86人,成案率位居全市前列,通过拒执打击促成执行到位金额3200余万元;通过公安机关协助控制被执行人共6190人,实际控制被执行人共1921人,司法拘留964人;开展专项活动20余次,拘传180人,执行到位金额3000余万元。

  “不少案件在移送公安侦查之后被执行人就过来主动履行或达成执行和解,所以在公安机关撤案或者检察阶段不起诉的也占了一部分。”执行局局长陈小成介绍,该院不断强化强制措施,夯实打击基础,对接公安、新浪,完善110报警机制、备勤制度以及执行天眼使用率,提升查人找物效率。同时,该院强化自诉打击渠道的运用。对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但又符合“两个法定条件”规定要求的,及时、依法立案受理,充分保证当事人的诉权。“公诉+自诉”的拒执打击模式,有效打击被执行人拒不腾房、拒不交出财物、私自转移财产,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挠、抗拒执行等违法行为。

  据永嘉法院拒执犯罪审判部门负责人介绍,2016年至今该院共审结拒执犯罪案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25件27人,包括全省首例拒执罪自诉案件,相关案件数还在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从履行情况来看,已部分履行或履行完毕13件,执行结案9件,标的额570余万元;执行和解4件,标的额160余万元。

  据悉,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健全打击拒执犯罪的长效机制,不定期就移送侦查、证据固定、案件定性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和对接,形成合力,让不履行、规避执行、故意转移隐匿财产的被执行人受到刑事责任,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作者:清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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