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记者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了解到,为维护辖区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县新增了20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从5月15日开始启用监控抓拍系统,对抓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办法予以记分、罚款。
20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
223省道128k+830M(东联村公交站牌前)
223省道120k+200M(下塘桥头前)
223省道121k+0M(屿门村口前)
上塘越江路城南小学前
上塘广场路机关二幼前
上塘县前路与屿后巷交叉口
上塘县前路机关一幼前
223省道125k+710M(上岩儿路口)
104国道1875k+710M(双龙山隧道东)
上塘环城北路与环城东路交叉口
瓯北昌新路与新华路交叉口
瓯北罗浮大街58号前(桂新园店前)
瓯北园区大道与林浦路交叉口
桥头桥东北大街与城北路交叉口
桥下邮电路22号前(梦星幼儿园前)
223省道86k+255M(溪南加油站前)
223省道96k+500M(九丈信号灯处)
333省道53k+400M(下斜村)
岩头新兴街50号前(中心幼儿园前)
乌牛乌仁路与王宅西路交叉口(聚优优教幼儿园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