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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变更执行措施 企业恢复造血功能

发布时间:2019-05-08 23:24:00 编辑:周艺 字体:
核心提示:“通过灵活变更执行措施,被执行企业恢复了造血功能,避免工厂员工面临失业困境,已经购买其中两车间并投入经营的第三人的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变卖的欠款也能偿还申请人的债权,现在三方都很满意,纷纷给法院点赞。”经办人说。

  “通过灵活变更执行措施,被执行企业恢复了造血功能,避免工厂员工面临失业困境,已经购买其中两车间并投入经营的第三人的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变卖的欠款也能偿还申请人的债权,现在三方都很满意,纷纷给法院点赞。”经办人说。

  近日,永嘉法院在办理一起被执行人为企业的执行案件中,审慎采用强制执行手段,灵活变更执行措施,帮助某医疗企业成功转贷2000万得以继续生产经营。这是该院对“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的积极响应,对营商环境建设的积极服务保障,也是法院在“三个建设年”中的积极作为。

  公司经营出现困境

  2013年4月9日,永嘉某建设工程公司作为承包人与浙江某医疗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永嘉某建设工程公司承担浙江某医疗公司1-5号车间厂房建设。工程历经三年完工后,2016年3月,浙江某医疗公司组织对涉案工程1-5号车间及办公楼进行预验收,工程经验收为质量合格。2015年11月双方对工程价款进行了结算,确认涉案工程造价为2493余万元。2016年1月,浙江某医疗公司支付了工程款2009万元后,余额400多万元至今未清偿,后经双方多次调解,均未能达成和解协议。2016年10月,永嘉某建设工程公司一纸诉状将浙江某医疗公司告上法庭。2017年10月,永嘉法院判决浙江某医疗公司支付永嘉某建设工程公司工程款及利息近46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浙江某医疗公司依然未能支付。

  法院执行面临难题

  2018年2月,永嘉某建设工程公司向永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查封了浙江某医疗公司名下1-5号车间厂房,拟通过拍卖清偿申请人债务。

  然而,在此过程中,经办人了解到:该公司有一笔较大银行贷款即将到期,而公司法定代表人除拥有该公司外,名下还有一家规模较大公司,厂房也因贷款抵押给某银行(贷款即将到期),并且两公司都尚处经营状态。与此同时,被执行公司有两个车间实际已经转让第三人(尚未办理过户手续),且第三人已投入巨额资金和设备入驻车间生产。

  综合以上因素,如果按照常规执行程序拍卖该公司名下厂房清产债务的话,该公司将面临破产,同时会产生系列负面效应:公司法定代表人将无法完成到期转贷,厂房已设置抵押的另外一家规模较大公司也会面临被起诉、拍卖厂房甚至破产风险;实际买受车间的第三人权益可能会因此遭受损害,再次引发纠纷;与此同时,企业的大量工人将面临失业风险。

  变更措施兼顾多方利益

  考虑到两企业生产效益尚可及案件处理的社会效果,在被执行企业做出承诺后,经办人决定暂时解封该公司厂房,恢复企业正常生产,让该企业顺利办理转贷手续,盘活了企业资产,恢复了造血功能。经办人表示,该企业现基本已渡过危关,进入正常生产轨道,法院将对其中一处车间进行变卖,已经买受两个车间并入住生产的第三人有购买意向,现在变卖程序正在有序推进。

  多举措助推“三服务”活动

  据悉,为贯彻落实“三服务”活动部署,永嘉法院不断强化优化举措,取得良好效果。在执行过程中,该院对于民营企业为被执行人的,审慎采用查封、冻结、扣押等措施。同时,该院在执行中严防超标的查控,尽力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逐步恢复“造血功能”。对无不良诚信记录、有发展前景但暂无履行能力的困难企业,审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执行和解、分期履行等“放水养鱼”方式,尽力帮助民营企业渡过难关,帮助和支持具有挽救价值和可能的企业恢复生机、重返市场;对无挽救价值或可能的,依法启动“执行移送破产”程序,通过市场化、法治化途径,促使丧失经营价值的企业和落后过剩产能及时退出市场。

(作者:张建芳 王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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