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南城街道永兴路与沙门路交叉路口,发生了一起轿车与自行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事故造成轿车车头轻微受损,骑车人受伤,还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当日晚上7时许,在南城街道永兴路与沙门路交叉路口,一辆自行车闯红灯,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轿车相撞,骑车人被撞倒受伤。交警上塘中队接到报警后赶到事故现场,骑车人已经被送往医院,一辆灰色奥迪轿车停在路口左转车道上,车头有轻微受损。轿车前面倒着一辆自行车,车轮有一些变形。
据轿车驾驶员胡某介绍,他行车到路口时,是绿灯正常左转的,没想到会有自行车冲出来,等发现的时候刹车已经来不及。在医院,交警找到了受伤的骑车人,伤者姓金,62岁。当交警问她路口有信号灯,为什么闯红灯时,她说当时骑着车,手里还撑着雨伞,没注意看信号灯。经医院检查,金某只有一些擦伤,并无大碍。
交警查看了路口监控,显示的情况基本与当事人双方讲的相符,因此交警认定此次事故是由于自行车没按照信号灯通行造成的,所以骑车人负全部责任。交警提醒,出行路上一定要按规则通行,别拿生命开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