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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落实河长制,从“有名”转向“有实”

发布时间:2019-03-28 22:31:08 编辑:郑万云 字体:
核心提示:3月28日,永嘉在县会议中心301会议室召开2019年全县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推进会,会议将河长制作为一个重要内容,总河长、县长林万乐,县领导季健中、董庆标、黄天集,各乡镇(街道)总河长出席会议。

  3月28日,永嘉在县会议中心301会议室召开2019年全县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推进会,会议将河长制作为一个重要内容,总河长、县长林万乐,县领导季健中、董庆标、黄天集,各乡镇(街道)总河长出席会议。

  会议回顾总结2018年和部署2019年河(湖)长制工作。2018年河(湖)长制工作,一是健全组织构架。及时更新调整“三长一员”名录,印发《永嘉县湖(库)长制实施方案》,配齐各级河(库)长,制定“一河(库)一策”治理方案,并建立完善“一河一档”,去年6月,湖(库)长制工作高标准通过市治水办验收。二是狠抓河长履职。深入实施河长履职电子化,2018年全县各级河长每月平均履职率均在95%以上,河长履职职率全市排名第一,获市级“河长之星”79人,列全市第一。三是完善督考机制。建立并完善河(库)长培训、例会、巡查、报告等12项制度,全年开展“河长制”工作培训99次,召开各级河(库)长例会304次,开展河(库)长有效巡河4.8万次。制定县考镇、镇考村多级考核办法,将乡镇(街道)和部门捆绑问责。

  会议对2019年河(湖)长制工作进行部署。要深入实施《浙江省河长制规定》,贯彻落实中央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的要求,持续做好河湖“清四乱”等长效工作,巩固治水成效。继续完善河(湖)长制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优化河(湖)长日常履职情况月度电子化考核细则,确保河(湖)长履职率不低于95%。不断挖掘河(湖)长制内涵,规范河(湖)长权责,加强河(湖)长培训,进一步提高河(湖)长尤其是镇村级河(湖)长专业素养,提升河(湖)长履行“管、治、保”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会议强调,一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级河长,要清醒地认识到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把每条河流管护好,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二要明确任务,真抓实干。要明确工作目标,全面落实河长巡河制度,杜绝河道污染事件发生,确保水质达标率、优良比例达到省市标准,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要突出工作重点,重点抓好工业污染整治、农业污染整治、生活污染整治、工程污染整治和河道采砂整治工作。三要强化责任,抓好落实。抓责任落实,形成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压实、层层担当履职,齐抓共管推进河长制的工作格局。抓工作合力,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推进。抓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意义,积极营造关爱河流、保护河流的浓厚氛围。带头巡河,切实履行河长制工作职责。严格督查,定期对河长履职情况和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常态长效。

  会议指出,推行河长制不仅是中央和省市县委确定实施的一项重大工程,更是回应群众期盼、满足社会发展需求的一项民生工程。各级河长务必要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推卸、不逃避,克服一切困难,切实把这项民生工程抓实抓好,为实现永嘉河流的“水清岸绿”,为县域生态环境的整体优化,贡献自己的力量;要站在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让永嘉的河流成为生命之河、美丽之河、富裕之河,为打造生态永嘉、建设美丽家园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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