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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法院发布涉民生典型案例

涉及追索劳动报酬、抚养费、医疗损害赔偿等

发布时间:2019-03-11 22:33:35 编辑:郑万云 字体:
核心提示:近日,永嘉法院召开涉民生案件执行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8年以来该院涉民生案件执行情况及典型案例,并回答了与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申请人代表的提问。

  “2018年以来,共收涉民生执行案件547件,执结案件512件,执行到位标的金额1520.76万元。”近日,永嘉法院召开涉民生案件执行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8年以来该院涉民生案件执行情况及典型案例,并回答了与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申请人代表的提问。

  据介绍,涉民生执行案件包括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案件。对于涉民生案件,该院设立绿色通道,对执行立案、分案和案款发放的每一环节均进行节点管控,并由专人负责、专人监督,达到立案快、查询冻结快、结案发款快的效果。2018年以来,从立案后在30个工作日内达成执行和解或者履行完毕案件多达233件,执行到位金额达818.25万元。同时,该院积极利用元旦、春节等外出务工被执行人返乡的高峰时期,整合执行力量,对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老赖”采取搜查、罚款、拘留等措施,加大对“老赖”的打击力度。2018年该院共开展节假日专项行动6次,在行动中司法拘留27人,执行完毕案件87件,到位金额525.36万元。此外,针对涉民生执行案件,该院共曝光失信被执行人143人次,促使101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主动履行金额达679.21万元。

  据介绍,对涉民生案件申请人,一旦符合救助条件,该院第一时间启动救助程序,对申请材料有欠缺的,一次性告知救助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2018年至今,该院共向21件案件的21名困难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6.39万元,发放保险救助金3万元。

  据悉,下一步该院将常态化开展专项行动、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及恶意欠薪打击力度。

  典型案例>>>>>

  案例一

  欠下巨额劳动报酬,被冻结公司基本户

  永嘉县某建筑公司承建开发永嘉县某花园楼盘工程,并于2015年10月至2017年7月聘用蒋某、宋某等20人,从事该楼盘工程内墙涂料工作。后经结算欠下蒋某、宋某等人工资款共计200万余元。该公司在工资单上盖章确认后承诺于2017年10月前付清,但到期后未能支付。2017年12月,永嘉法院判决该公司在十日内支付蒋某、宋某等20人工资20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仍然未能支付。

  2018年6月份,该批案件相继进入执行阶段。经调查,该公司仍然对外承揽工程业务,但由于对外债务不能及时回收,致使工人工资款不能发放。发现该公司账户上有大额资金往来,经办人遂对该公司基本账户予以冻结。其间,一笔接近200万元工程款流入该公司账户,并被成功冻结。对不足偿还部分,经多次督促,公司负责人摄于法律威严,凑齐款项,支付完毕所欠工资款。

  典型意义

  公司基本户作为对外开展业务资金往来的唯一合法进出资金账户,在公司欠下工资款不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法院可采取冻结、划扣公司基本户等强制措施。

  案例二

  拒不支付抚养费,被限高、列入失信名单

  原告张某与被告吴某于2013年2月登记结婚,于2013年7月生育女儿。后双方因年龄差距,生活理念不一样等原因,双方感情破裂。2017年8月14日,双方签订《自愿离婚协议书》并办理离婚登记。《自愿离婚协议书》约定:女儿由张某抚养,吴某每年支付女儿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10000元整,并于每年正月初一前支付,直到女儿年满18周岁止。离婚后,吴某未支付子女抚养费,后张某诉至法院。2018年6月,永嘉法院判决支持原告张某诉求。判决生效后,吴某没有履行。

  2018年9月份,张某申请强制执行。经查询,被执行人吴某没有固定职业,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现场走访发现吴某外出下落不明。鉴于吴某拒不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永嘉法院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

  典型意义

  抚育子女是每位身为父母应尽的道德义务,也是法律义务。本案被执行人吴某拒不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履行态度消极,法院对其采取了限高和纳入失信等老赖名单。

  案例三

  拒不赔付医疗费,被司法拘留

  2016年8月10日,被告胡某驾驶助力车途经永嘉县上塘中心城区临城南路电大附近处路段时,因操作不当与行人原告周某发生碰撞,造成周某腿部受伤十级伤残。该次事故经永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胡某负全部责任。因对赔偿数额双方分歧较大,2018年3月,周某将胡某诉至法院。2018年4月份,永嘉法院判决胡某赔偿原告周某医疗费等经济损失共计18.9万元。

  2018年7月份,该案进入执行阶段。为逃避债务,胡某跑路外地销声匿迹。经办人遂对其采取网上布控,并于2018年12月在乐清成功抓获,处以司法拘留15日。

  典型意义

  本案被执行人胡某经多次督促,既不向法院主动申报财产以及经营收入,又拒不主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义务,且存在躲避执行行为,故永嘉法院遂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天决定。

(作者:张建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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