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大多数市民来说,如果因为醉驾而被公安机关依法刑拘,教训肯定是终身难忘的。但是,我县一男子潘某却用自己的行为诠释了什么叫做屡“醉”不改。从2012年开始,他先后4次醉驾被判处拘役。2月14日晚,他再次醉驾被我县交警查获。
当晚,县公安局交警瓯北中队在辖区内设卡开展“夜查酒驾”行动。晚上11时许,一辆二轮摩托车靠近执勤卡点时停了下来。民警立即上前对该摩托车驾驶员潘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其呼出的气体中酒精含量为165mg/100ml,已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按照法定程序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鉴定。
随后,民警把潘某带回警队接受调查。在调阅个人信息时,民警吓了一跳,原来,潘某之前分别在2012年5月、2013年5月、2014年1月、2016年4月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并被法院判处拘役,这次是潘某第五次醉驾被查。在酒驾违法行为查处常态化的今天,面对屡教不改的潘某,办理案件的民警也觉得不可思议。面对民警的询问,潘某表示已经记不清自己是第几次醉驾被查到了。当晚,他驾驶摩托车外出吃宵夜,其间喝了一瓶劲酒。虽然曾经被处罚,但他在回家时仍然选择骑上摩托车,结果就被交警查获。
经血液鉴定,驾驶人潘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168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
目前,潘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