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日,由县治水办(河长办)牵头,会同县委农办(农业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卫计局、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对枫林镇“污水零直排区”总体建设进行了复核。验收组通过查看现场、听取汇报、查阅相关台账等形式对枫林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综合评判和研究讨论,认定枫林镇“污水零直排区”总体建设已基本符合“污水零直排区”验收条件,现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县治水办反映。
公示时间为2019年1月11日至2019年1月15日
问题反映受理方式:永嘉县治水办,电话0577-57756780
永嘉县治水办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