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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顾左不顾右 被撞侧翻还担责

发布时间:2019-01-17 23:12:12 编辑:周艺 字体:

  “让右方车辆先行”与“通过路口应减速”是路口通行的基本原则,当双方驾驶员都忽略时,极易发生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1月12日晚,在永嘉瓯北,施某驾车通过路口时未让右方车辆先行,被李某驾驶的直行车撞至侧翻。

  当晚18时50分许,永嘉公安局交警瓯北中队接到报警称辖区三塘线后江沿河路口发生两车碰撞事故,需要民警现场定责。

  民警到达现场,看到事故双方是一辆白色比亚迪SUV和一辆白色众泰SUV,比亚迪车头凹陷变形;众泰则侧翻在地,所幸事故中无人员受伤。经民警了解,事发时施某驾驶众泰SUV沿后江沿河路由东往西行驶,行至路口时,右方李某驾驶的比亚迪直行驶来,两车发生碰撞。

  民警调取监控,发现当晚18时36分,白色众泰SUV行至路口时注意到左侧驶来一辆厢式小货车,于是停车避让。小货车驶过后,众泰马上起步准备通过路口,没想到此时右侧正疾速驶来一辆比亚迪。比亚迪避让不及将众泰直接撞翻在地。

  通过监控,民警判定:施某驾车未遵守“让右原则”让右方车辆先行;而比亚迪驾驶员李某驾车通过路口时也未减速通行,因此,施某承担主要责任;李某承担次要责任。

  在此,交警提醒: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在进入路口前应停车观察,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但并不意味着作为被让行方的直行车辆可以在通过路口时不观察、不减速。多观察、多礼让,文明行驶才能保证安全。

(作者:高顺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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