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记者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近日他们联合县公安部门查获一起违法燃气案件,现场收缴违法燃气罐80只,这是我县今年查获的首起违法燃气案件。
据介绍,接群众举报称仙居往碧莲方向有违法运输燃气车辆,随即碧莲综合行政中队执法人员立即联系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根据判断,他们在主要路段进行设卡。当晚9点左右在碧莲镇黄岗村截获嫌疑车辆,现场收缴15型燃气罐72只,50型3只,05型5只,全部为实罐。当事人杨某某没有任何储存、销售、运输许可手续,并且运输车上没有标注任何运输危险品标志和消防设备,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碧莲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和公安干警当场查扣违法充装的钢瓶与车辆,公安部门当场对违法当事人杨某某予以拘留。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人员说,凡是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利用配送车辆流动销售燃气;燃气经营及相关企业委托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运输燃气或者为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装载燃气行为的,均属于燃气违法行为。
对市场上出现的非法运输、交易燃气现象,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人员表示,他们将继续加强燃气市场监管和打击力度,全力保障我县燃气市场的安全稳定。市民如发现有非法运输、交易燃气行为,欢迎拨打举报电话:0577-57881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