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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廉入医,“两心”传“廉音”

发布时间:2018-12-13 23:11:24 编辑:周艺 字体:

  “我郑重承诺:严格遵守‘九不准’规定,不违规收费、不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信息、不为商业目的统方、不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不收受回扣、不收受患者‘红包’……”近日,一场独具医院特色的诺廉宣誓在瓯北城市新区医院隆重举行,全体工作人员签订承诺书并录制视频在大厅滚动播放,向广大群众传递了清廉医院建设的“廉音”。据悉,为切实开展“清廉医院”建设,县卫计系统以“我尽心,你放心”为主题,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以“提认识、提风气、提震慑”为主抓手,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推动“清廉从医”“阳光用药”“阳光采购”工程在永嘉大地落地生根。

  “三提”行动环环相扣

  开展“提认识”专项行动,建立和完善职业道德教育制度。开展“小善大爱?医心为民”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医院廉洁诚信文化建设,定期开展医德医风专项整治行动大讨论。推行廉洁诚信承诺制度,组织学习《浙江省公立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回扣处理规定》精神,做到在编在岗人员知晓率100%,要求从业人员签订廉政承诺书。结合“510思廉日”系列教育和廉政文化走廊阵地建设活动,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

  开展“提风气”专项活动,紧盯新“四风”问题,紧盯违规变相发放津补贴、旅游等行为。健全医疗机构“阳光采购”“阳光用药”制度。建立和完善对药品、耗材、医疗器械及其它物资采购、使用、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推广“阳光用药”“处方点评”制度,重点监控抗菌药物、中药注射剂、质子泵抑制剂和活血化瘀类等药物,不定时进行专项处方点评。

  开展“提震慑”专项活动,坚决打击无证从业人员,严格依规核定诊疗科目设置科室,医院执业范围和服务项目与医院类别、规模及所承担的功能和任务相适应;坚决打击非法行医、超范围执业或违规经营等行为。

  “三定”制度规范公开

  为大力推进“我尽心、你放心”为主题的清廉医院建设,县卫计局以县人民医院、瓯北城市新区医院、黄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四家为试点单位,探索清廉医院建设的具体实践。

  为贯彻落实“清廉医院”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县人民医院在开展“清廉医院”建设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主要负责人“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等制度。建立医院中层副职以上及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廉政档案,加强药品、耗材、大宗物资(服务)采购使用监管,医药代表备案监管,基本建设工程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构建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严格落实“九不准”规定。按照《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规定,坚决杜绝将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开单提成、违规收费、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为商业目的统方、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收受回扣、收受患者“红包”等九个方面的问题。落实“医药代表”来访接待“三定”制度,规范医药、器械、耗材代表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与指点人员进行业务洽谈,确保各代表在院内行为有记录、可监控、能公开。对未按照“三定制度”开展工作的代表要坚决劝离。对利用代表身份参与产品销售、药品统方、处理票款、商业贿赂、提供捐赠、误导用药、歪曲疗效、隐匿不良信息等与其工作无关的行为,作为卫计系统“黑名单”对象上报局行政审批科。

  “人人知廉、人人崇廉”

  瓯北城市新区医院以“我尽心,你放心”为创建主线,将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和清廉文化融入到医院管理运行的全过程,着力构建“我尽心、你放心”的清廉医院,有力推动医德医风、行业作风持续向好向善。

  自清廉医院建设工作启动以来,该院将调动全院工作人员共建清廉的积极性作为重要突破口,使“我尽心”成为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心声。举行廉洁知识竞赛,打造“清廉长廊”,开设“清廉学堂”,开展“清廉科室”创建……通过创新载体、整合资源,全面推进清廉医院创建工作,在全院形成“人人知廉、人人崇廉”的崇廉尚洁氛围,构筑起“人人参与、人人践行”的清廉建设态势。

  据介绍,为确保“我尽心,你放心”清廉医院创建工作切实取得实效,该院建立了清廉建设常态化督查制度,由院纪检监察小组对各科室执行有关廉政规定的情况进行定期督查,由院长带队不定时对各科室作风行风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为确保督查工作的刚性约束,该院还将问责结果与评优评先、绩效考核、年度考核、职称评聘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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