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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工作举措 打好油罐防渗改造攻坚战

发布时间:2018-11-19 08:18:00 编辑:郑万云 字体:
核心提示:水环境保护,事关生态环境保护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为防范加油站地下油罐使用年限较长造成油品渗漏带来的环境风险,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及省市县有关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将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列为地下水污染防治的一项重要工作。

  水环境保护,事关生态环境保护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为防范加油站地下油罐使用年限较长造成油品渗漏带来的环境风险,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及省市县有关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将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列为地下水污染防治的一项重要工作。

  方案规定,加油站地下油罐于2019年底前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受防渗改造施工周期长、双层罐生产能力不足、集中短期施工易导致供油安全风险等多种因素影响,我县已启动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和防渗改造85个,今年改造64个,2019年改造21个,当前各地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进展不平衡。结合工作实践,笔者建议创新工作举措,打好地下油罐防渗改造攻坚战。

  细化实施方案。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审批、验收等环节涉及生态环保、经信、公安、国土、规划、安监、消防等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管职责。相关部门要积极为油罐防渗改造工作开通绿色通道,优化审批流程,依法提速办理审批手续。油罐防渗改造与地下水保护、成品油正常供应密切相关,相关部门指导各成品油经营企业在不影响成品油供应秩序的前提下,区分缓急、有序推进,优先对使用超过15年的油罐、周围存在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和位于重点流域的加油站进行防渗改造。

  健全推进机制。建立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联席会议制度,相关部门定期组织加油站负责人召开联席会,通报进展情况,明确有关要求,协调解决改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改造工作滞后的,依法约谈相关企业或加油站负责人。各成品油经营企业作为防渗改造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做好相关工作。

  强化风险防范。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安全风险相对较高,防渗改造方案需经专业技术人员或第三方机构评审通过后方可施工。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对防渗改造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各加油站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注重把握改造施工各环节的安全工作,审核施工作业单位施工资质,加强作业现场巡查,保障施工安全。罐体拆除和安装工作需聘请有化工设备安装资质的单位进行,防渗改造中产生的含油废渣、油砂、浮油、含油废手套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严格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应定期开展对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的现场联合检查指导,确保准确掌握改进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等,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完成改造已经向相关部门备案的加油站,如果现场检查发现与备案情况不符,应及时督促整改,有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理。对经约谈、限期治理仍未按时间节点完成改造的加油站,生态环保部门要依据《水污染防治法》对其进行处罚,相关部门不予通过年度检查。

  总之,要强化协作、密切配合,站在全局高度认真谋划好、落实好各项工作。为确保扎实推进我县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改造任务。特约记者 周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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