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记者获悉,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我县公布了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共有10件行政决策事项需要走程序公开善纳民意。
此次列入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都与民生关系紧密,包括《新动能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综合交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A级景区村庄创建实施方案》、《推进温州区域医疗康养中心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体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苍坡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岩头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意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双线划定》、《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助推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等。
据悉,列入目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意见征集、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实施情况评价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需提交县委常委会或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后,按程序办理。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后,依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还要按规定向社会公布。记者 嘉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