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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标准地”实施区域覆盖7个工业集聚区

发布时间:2018-11-14 22:28:00 编辑:周艺 字体:
核心提示:日前,我县首宗“标准地”在省网上交易系统成功出让,浙江东蒙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1038万元成功竞得,将用于建设总部回归项目东蒙智能科技研发中心。首宗“标准地”出让标志着我县“最多跑一次”改革开始迭代升级,将有机衔接“亩均论英雄”改革,推动县域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日前,我县首宗“标准地”在省网上交易系统成功出让,浙江东蒙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1038万元成功竞得,将用于建设总部回归项目东蒙智能科技研发中心。首宗“标准地”出让标志着我县“最多跑一次”改革开始迭代升级,将有机衔接“亩均论英雄”改革,推动县域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我县紧紧围绕上级关于“标准地”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以服务企业为导向,以深化“亩均论英雄”为目标,按照“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信用有奖惩”的原则,全面落实“标准地”和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积极打造省市领先的营商环境。

  推行“标准地”优化营商环境

  “这项改革除了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外,还可以使企业不再忙跑证、加速项目开工建设,又可以颠覆供地模式、招商模式和服务模式,助力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推进高质量发展。”县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标准地”与以往挂牌出让的工业用地不同,“标准地”是把每一块建设用地的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能耗标准和环境标准等指标明确后,并纳入土地出让条件,实行土地出让合同、项目投资管理合同的双合同履约管理机制,后续企业“承诺制”、达产复验等行政审批手续将同步按“标准地”方式跟进。

  今年6月份,我县印发了《“标准地”实施方案(试行)》,从事先做评价、事前定标准、事中作承诺、事后强监管、信用有奖惩等五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为“标准地”制度改革工作具体落实提供了方向。如对如期履约、亩均税收高、示范效应好的企业,将给予奖励扶持,通过达产验收的亩均税收达到50万元、80万元以上的,分别按土地出让金的10%、20%给予奖励;未通过的、亩均税收未达到承诺指标的,还要缴纳差额部分作为违约金。

  “标准地”制度真正实现了“最多跑一次”。以往,工业企业投资项目用地行政审批等环节耗时费力且效率不高,一直为项目投资者诟病。推行“标准地”制度,对于企业来说,土地相关指标精细化、透明化,拿到“标准地”后,经企业承诺”就可直接开工建设,待建成投产后,按照既定标准与法定条件验收即可,跳过中间繁琐的行政审批环节,可让企业摆脱跑十几家部门、盖各种各样的章才能拿到权威“准生证”的困扰,真正做到项目审批“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都不用跑”,降低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大大节省审批时间,为项目尽早开工、尽早建成、尽快投产、尽快达产奠定基础。

  “标准地”实施面积5300余亩

  “我县‘标准地’实施区域总面积为355.5077公顷(5332.62亩),覆盖我县7个工业集聚区12个具体区块。”县“标准地”制改办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县能评、一次性压覆矿产资源调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区域评价工作已完成文本成果,相关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能耗、排放等指导性控制性指标、履约投资管理合同等“标准地”出让要素已制定完毕。

  据介绍,推行“标准地”的区域范围内要实施区域能评、区域环评、区域水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雷电灾害风险评估、交通影响评价、一次性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考古调查等事项的区域评价工作。以“标准地”方式完成土地使用权出让,在出让时明确规划建设、能耗、单位产出等标准,不仅明晰了“招拍挂”出让的前置条件,竣工后项目业主如若要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前提则是达产复核必须合格。这些“硬框框”倒逼企业转型升级,推动企业产业“提档升级”,增加亩均税收。同时,“标准地”中环境标准与能耗标准的建立,更是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的又一次生动实践。

  除了首宗“标准地”在省网上交易系统已成功出让,我县另有10宗工业用地已按“标准地”拟定出让方案并经县经营性用地出让联席会议研究通过,下步县政府批复后将发布出让公告。同时,多宗工业用地正在向相关部门征询指导性控制指标,我县“标准地”出让将取得新突破,出让宗数、面积等将有阶段性提升,预计区域范围内出让“标准地”约20宗,用地面积约350亩,“标准地”出让工作整体推进顺利。

(作者:范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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