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上午,沙头环保所接到群众举报后快速出击,该所联合安监、供电、工商等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对沙头镇码砗村一处金属抛光加工场进行依法取缔。
经查,该加工场属于“四无企业”,无有关部门审批材料,无安全生产措施,无用电许可,生产时产生的粉尘、噪声影响周边居民,严重影响环境质量。该所坚持“零容忍、严打击、重处罚”,绝不放过任何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
不少“低小散”涉污企业因数量多、流动性强等原因,容易死灰复燃。因此,沙头环保所将进一步加强巡查力度,巩固整治成果,做到“发现一个,打击一个”。特约记者 周星金 通讯员 谷亨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