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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全面开展各类隐患排查

发布时间:2018-10-07 14:23:00 编辑:郑万云 字体:
核心提示:县委书记姜景峰批示:近期天气干燥,又逢国庆假期,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充分吸取瓯海仙岩的深刻教训,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出租房、民宿、民房等建筑的动态巡防,全面开展各类隐患排查整治,努力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消防事故发生。

  10月6日凌晨,瓯海区仙岩街道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2名人员死亡;鹿城区南郊街道一汽车用品店发生火灾,过火面积150平方米,未造成人员伤亡。就此,县委书记姜景峰批示:近期天气干燥,又逢国庆假期,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充分吸取瓯海仙岩的深刻教训,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出租房、民宿、民房等建筑的动态巡防,全面开展各类隐患排查整治,努力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消防事故发生。县委副书记、县长林万乐批示:转各地、各部门抓好市委书记和市长批示精神的落实,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全力整治到位,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火灾发生后,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向全县发出关于切实加强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强力推进重点领域排查整治。即日起,各乡镇(街道)要将民房等重点领域整治纳入全县平安创建“百日攻坚”行动重点内容,要联合相关部门立即对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市场等重点对象,特别是通天房结构的“两类场所”进行全面“回头看”,要重点核查火灾隐患是否整改到位、常态化排查是否落实到位、严管严控措施是否执行到位、各类市场是否明确消防管理人员,确保排查一家放心一家。同时,各公安派出所要立即对本辖区的民宿开展一次巡查巡防,强化旅游旺季期间的安全管理。县安消联合办要加大督查检查和帮扶指导力度,对进度缓慢的乡镇(街道)、责任不落实的人员,要严格采取约谈、问责措施,切实推进消防安全整治。

  要铁腕整治,从严落实重点风险管控措施。要坚决执行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十个一律”、“五项改造提升”和10人以上民房(出租房)“八个一律”等硬措施。每季度对整治合格的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开展一次复查检查。要强化周边单位及社区的微型消防站建设,加强夜间时段的巡岗巡防。重点整治住宿与非住宿部分防火分隔不到位、消防设施(逃生绳)配备不到位、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行动。对于制衣、制鞋、印刷、纺织、危化品、燃气油料及烟花爆竹等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包括)与出租房设置在统一建筑内的,一律清人。对于前期已整改的合用场所,应督促业主为防火门配备闭门器,门上张贴醒目“常闭”字样的荧光标识;对还未进行分隔的,要督促业主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实体墙进行物理分隔且住宿部分应设置独立安全出口。各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本辖区民宿整改的督促指导,特别是对历史存在的未通过审批的民宿,要从快从速督办手续办理,对不符合民宿申办条件的,督促其按宾馆酒店要求申办消防手续,对存在严重隐患的,坚决予以关停。

  要提质升效,加大物防技防手段应用。要从疏散逃生、火灾防范的角度,强化物防技防举措。各地“通天房”式居住出租房的楼梯间、合用场所生产、储存区域应加装智能感烟探测报警器,并接入乡镇(街道)消防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确保报警信号及时送达住户,网格员和微型消防站能及时处置;合用场所用于生产、储存区域还应加装简易喷淋设施;要进一步规范逃生绳和“消防四要件”配备,3层以上的居住出租房,应在每个居住间靠外窗位置设置粗细适宜的逃生绳,并每隔50厘米打结,逃生面罩、手电筒等设施应放置在房间醒目位置。要强化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督促社区、房东建设集中停放充电点,确有困难的,应在户外设置带有智能断电功能的充电插口,杜绝电动自行车违规入户停放充电。要加强各类市场的电气线路检测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督促每个商户安装带有漏电保护功能的空气开关,有条件的应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要提升意识,强化针对性宣传教育培训。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本地区特点,建设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整治试点,组织网格员、房东进行现场教学,明确存在哪类隐患的坚决不能出租,培训结束后,要组织统一考试,并督促开展自查。要充分利用消防培训体验场馆,组织租客、员工开展“警示性”宣传教育和“体验式”培训,重点培训逃生自救技能和“消防四要件”使用,教育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和逃生自救、报警、疏散常识,提升租客、员工消防安全意识。要组织消防宣传人员,重点深入外来务工人员较多、出租房较集中的区域和各类市场,以及游客人流量大的景区和入住率高的民宿,宣传消防安全常识,提高各类人员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

  10月9日前,县公安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每月23日前,要将工作开展情况和下月工作计划报县消安委办公室,县消安委办公室将会同县安消联合实体办对照开展督导检查,对于进度滞后、推进不力的,按照《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意见》,启动约谈问责。(联系人:周翩翩,联系电话:机关网679270,邮箱:252185176@qq.com)。记者汪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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