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拥军优属工作,鼓励现役军人在部队安心服役、献身国防,为家乡增添荣誉,7月17日,县民政局、县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奖励工作的通知》,对去年在部队服役期间,立功受奖的193名永嘉籍现役军人进行奖励,共计发放奖励金228000元。
据悉,此次奖励对象为永嘉籍立功受奖现役军人本人或家属。奖励标准为: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奖励20000元;荣立一等功的,奖励10000元;荣立二等功的,奖励5000元;荣立三等功的,奖励2000元;被评为优秀士兵(士官)的,奖励1000元。据介绍,去年,永嘉籍现役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共有193名,其中荣立二等功3名、荣立三等功23名,其余为优秀士兵(士官)。
为积极营造“一人受奖、全村光荣”的浓厚氛围,不断激发群众爱国拥军热情,《通知》还提出各地在送喜报时,可以采取开会表彰和敲锣打鼓等多种形式,以激励现役军人安心服役,为部队建设再立新功,为家乡增添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