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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听力有障碍 法庭聘手语翻译 县法院顺利审结一起特殊的家事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8-06-10 23:27:18 编辑:郑万云 字体:
核心提示:近日,县法院桥头法庭审结一起特殊的家事纠纷案件,案件的经办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都长舒一口气。缘何特殊?这起家事纠纷原告是一名聋哑人。

  近日,县法院桥头法庭审结一起特殊的家事纠纷案件,案件的经办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都长舒一口气。缘何特殊?这起家事纠纷原告是一名聋哑人。

  1977年出生的李先生是一名听力障碍人士。2016年7月,经亲戚介绍,他认识了1994年出生的小霞(化名)。小霞在认识李先生之前,有过一段简短的婚史,并育有一女儿。8月份,两人举办了简单的结婚仪式后办理了结婚登记。然而,好景不长,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后,由于双方语言沟通障碍等问题,频频出现矛盾。2017年3月,发生口角之后,小霞带着女儿去了嫂子家常住。

  “立案的过程也不轻松,因为原告使用手语,法庭立案人员听不懂原告的诉求,跑了镇上好几处人家请求帮忙,终于在乡亲的翻译下,明白了原告的诉讼请求。”经办法官回忆说,“案件庭审涉及到众多法律问题,乡亲的翻译是不能完全传递法庭信息的,为此,我们通过咨询残联,由其推荐了一个专业机构的手语老师。”

  在诉讼过程中,原告通过手语翻译向法庭表示,被告在“离家出走”之际,带走了价值约6.5万元的金银首饰和现金,经多次联系,表示不愿意回来团聚一同生活。

  被告小霞也认可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对于带走价值约6.5万元的金银首饰和现金,其坚决否认。同时她还表示,她女儿的金挂坠、金手链及相关证件仍放在原告家中,原告应当返还。

  经法庭查明,被告离家时未带走金银首饰及现金,经调解,最终达成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原告返还被告金挂坠一条及相关证件。至此,该案终于顺利落幕。通讯员 清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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