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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永嘉玩具十大名牌产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7 15:51:03 编辑:郑万云 字体:

  各企业、相关单位:

  为了推进国家级玩具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创建工作,促进永嘉教玩具产品质量提升,鼓励企业争创和发展名牌产品,提升永嘉玩具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育永嘉玩具知名品牌和产品,提高永嘉玩具企业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打响“中国教玩具之都”这一国字号区域品牌,促进永嘉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拟举办“永嘉玩具十大名牌产品”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永嘉县人民政府;

  2.承办单位: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永嘉县桥下镇人民政府;

  3.协办单位:温州市教玩具行业协会;

  4.活动官网:中国永嘉、永嘉市监微信公众平台、今日永嘉等媒体媒介。

  二、参评对象

  永嘉县登记注册的教玩具制造企业在实际运营的自有品牌的塑胶玩具、无动力类小型游乐设施、充气游乐设施等玩具产品。

  三、参评条件

  1.在永嘉县登记注册的教玩具制造企业,申报的塑胶玩具、无动力类小型游乐设施、充气游乐设施等玩具产品具有依法登记的注册商标;注册商标已连续使用三年以上,并能规范使用商标和有效保护商标;

  2.产品实物质量达到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在全县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

  3.产品有一定的产销规模,信誉度高,知名度居市内同类产品前列,并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4.企业具有先进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技术研发和标准创新能力、节能降耗减排水平居全县同行业前列;

  5.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产品质量长期稳定并能持续改进;

  6.企业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质量信用记录;

  7、适当放宽条件,鼓励、支持我县小微企业参加评选。小微企业经营情况、经济效益良好,近三年来经营额递增,并在同等条件下,向自主创新型、科技型、专利示范型、高新技术小微企业、“个转企”等小微企业倾斜。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近2年内在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监督抽查中,产品因严重质量问题被定为不合格,或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索赔事件,或因产品质量问题屡受顾客投诉的,或有严重违法行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或有重大的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的。

  四、参评时间和程序

  各参评企业在5月20日前将《永嘉玩具十大名牌产品申报表》(见附件)及其相应的证明材料(纸质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经温州市教玩具行业协会资格审查并签署推荐意见后,送至永嘉县质量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永嘉县市监局质量与标准化科,联系人:王鸟;电话:57687378)。永嘉县质量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组有关单位对参评企业进行初审,5月下旬确定提交专家评审名单,6月份按照评选细则(附件2)进行专家评选,评审结果在中国永嘉等网络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授予“永嘉玩具十大名牌产品”牌匾,并颁发证书。

  本次评选坚持平等、竞争、择优、公开、自愿参选的原则,通过专家评审组评选最终评选出永嘉玩具十大名牌产品。

  五、表彰和宣传

  对于评选出的“永嘉玩具十大名牌产品”获评企业,以永嘉县人民政府的名义授予“永嘉玩具十大名牌产品”牌匾,并颁发证书。利用公共资源、报纸、网络等大力开展宣传与推广,在全县主要窗口,如:动车站、高速路口、永嘉县桥下教玩具市场等地方设立灯箱、LED电视墙或其他形式的宣传牌,进一步扩大永嘉玩具十大名牌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六、监督管理

  获得“永嘉玩具十大名牌产品”的企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经承办单位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报县政府审议同意,收回证书及“永嘉玩具十大名牌产品”牌匾,并予公告:

  (一)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二)产品在国家、省、市级质量监督抽查中出现严重不合格的。

  (三)顾客、员工、合作伙伴和社会对其有重大投诉且情况属实的。

  (四)经济效益下滑,连续两年出现亏损的。

  附件1:永嘉玩具十大名牌产品申请表

  附件2:“永嘉玩具十大名牌产品”评选细则

永嘉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4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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