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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额度下调 最高80万调为60万

发布时间:2018-04-18 20:56:00 编辑:周艺 字体:
核心提示:4月18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永嘉分中心获悉,6月1日起我县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将调整,主要涉及贷款最高、最低额度及计算方式,贷款次数控制,完善无房租赁和特困低保提取政策。

  4月18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永嘉分中心获悉,6月1日起我县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将调整,主要涉及贷款最高、最低额度及计算方式,贷款次数控制,完善无房租赁和特困低保提取政策。其中,我县贷款额度从现阶段的最高80万元,调整为最高60万元。

  据了解,此次全市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进行部分调整,主要政策调整涉及贷款政策5项,提取政策4项,其中贷款政策调整贷款最高、最低(保底)额度及确定方式。现行贷款最高额度和保底额度按借款人职工家庭不管夫妻双人缴存还是单人缴存,都是同一最高控制额度和最低保证额度,调整为按职工家庭借款人及配偶双人缴存、单人缴存两种情形分别确定贷款最高额度、最低额度。目前,我县现行不管家庭夫妻双人建缴或是单人建缴,最高80万元、最低35万元,此次调整后为双人最高60万元、最低20万元,单人最高40万元、最低15万元。

  此次贷款政策还调整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办法,原“以缴存余额乘以倍数计算贷款额度”调整为“以近一年住房公积金月平均余额乘以缴存时限确定的倍数计算贷款额度”。调整了贷款月还款的最高还款比例控制和计算贷款额度的首付比例。同时,还增加了职工家庭贷款次数控制的规定,加强贷款资金支付管理。

  提取政策调整,主要完善无房租赁、特困低保提取政策,如职工因无房租赁住房自住支付房租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原“单身职工每年提取额度最高不得超过1万元,职工本人及配偶每年提取额度最高不得超过2万元。”调整为:“职工每月提取额度最高不得超过1千元。”取消“职工因无房租赁住房自住支付房租的,须在支付房租之日起的6个月内向管理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市区、各县(市)特困低保提取住房公积金原参照执行各自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执行市中心参照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的全市统一标准。

  据悉,此次调整的目的为加强公积金扩面归集工作,发展个人购房住房贷款业务,降低住房消费提取门槛,支持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住房贷款需求。

(作者:嘉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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