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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给予10000元奖励我县印发《永嘉县人民调解计件奖励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8-02-12 21:24:38 编辑:郑万云 字体:
核心提示:2月12日,记者从县司法局获悉,我县近日印发了《永嘉县人民调解计件奖励实施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计件奖励机制,将根据各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纠纷的质量、纠纷的难易程度、社会影响大小以及调解的规范化程度,分别给予每件50元至10000元不等的奖励。

  2月12日,记者从县司法局获悉,我县近日印发了《永嘉县人民调解计件奖励实施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计件奖励机制,将根据各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纠纷的质量、纠纷的难易程度、社会影响大小以及调解的规范化程度,分别给予每件50元至10000元不等的奖励。

  据悉,此次《办法》奖励对象限于非在职公职人民调解员。奖励标准根据各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纠纷的质量、纠纷的难易程度、社会影响大小以及调解的规范化程度等,将矛盾纠纷分为简易纠纷、疑难复杂纠纷、非正常死亡案件、重大案件、重特大案件等五类。村(居)、社区调委会人民调解员奖励的案件类型和标准:简易纠纷案件每件奖励50元;疑难复杂纠纷案件每件奖励200元。非正常死亡案件每件奖励500元,重大案件每件奖励1000元,重特大案件每件奖励2000-10000元。

  专业、行业调解组织和乡镇街、村级联片调委会已有财政保障补助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奖励的案件类型和标准:重大案件每件奖励1000元,重特大案件每件奖励2000-10000元。对多个调委会共同调解的纠纷,由牵头落款盖章的单位按一件进行补助;同一案由,涉及多方当事人并经一次性调解成功的,按一件进行补助。对各级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按规定享受省级计件奖励。

  同时,此次《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计件奖励机制,细化奖励的标准、程序和监督管理等要求。各司法所和县人民调解中心负责对辖区内人民调解组织呈报“计件奖励”资料的审查,要求台帐齐全、规范,数量准确,人、案一致并录入人民调解信息平台。对上报的案卷台帐,各司法所和县人民调解中心应采取随机电话抽查、查阅案卷、案件登记簿、走访纠纷当事人等方式进行审查,并由司法所负责人签字、盖章。记者 嘉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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