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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发布《关于2017年永嘉县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26 22:33:33 编辑:周艺 字体:

  12月26日记者获悉,县政府已发布《关于2017年永嘉县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的公告》,本年度消除碧莲镇小巨村等6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目前该63处隐患点已搬迁、治理完毕或地质环境条件改变不再构成地质灾害隐患。

  根据《浙江省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管理办法》,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坚持“县级负责、依规申报、专业调查、部门审查”的原则,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隐患点核销工作负总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责任单位负责隐患点核销申报;县级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组织本辖区隐患点核销调查;受委托调查的专业队伍按规范要求对申报核销隐患点进行调查,并对调查结论负责;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负责隐患点核销审查。

  据悉,此次申报核销隐患点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已实施避让搬迁,危险区内房屋已全部拆除且无其他直接威胁对象;二是已完成应急排险,或已完成应急治理交工验收,或已完成治理工程竣工验收;三是因地质环境条件改变,隐患体已稳定或无直接威胁对象。记者 嘉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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