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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印发《关于永嘉县住宅房屋征收市场化安置实施意见》

住宅房屋被征收 购房可享受补助

发布时间:2017-11-20 20:12:45 编辑:郑万云 字体:
核心提示:老房子被政府征收了,拿到一笔货币补偿款,用这笔钱购买商品房或政府提供的安置房,12月7日起可以享受购房补助了。

  老房子被政府征收了,拿到一笔货币补偿款,用这笔钱购买商品房或政府提供的安置房,12月7日起可以享受购房补助了。近日,我县正式印发《关于永嘉县住宅房屋征收市场化安置实施意见》,进一步拓宽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渠道,缩短被征收人过渡期限,切实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

  什么是市场化安置?

  《意见》里所称的房屋征收市场化安置是指被征收人就其被征收住宅房屋选择货币安置并签订住宅房屋补偿协议、按期搬迁,在领取住宅房屋补偿款后自行购买房屋进行安置。

  《意见》适用于我县城镇规划区内的旧住宅区和城中村改造项目,县级以上文物保护范围及楠溪江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内的住宅房屋置换安置,所有权人申请选择市场化安置的,可以纳入市场化安置范围。县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涉及住宅房屋征收补偿,被征收人自愿选择市场化安置的,可以参照市场化安置实施。

  据介绍,被征收人选择市场化安置方式,先按产权调换安置计算出的应安置面积和增购面积(不包括自然增购面积)的市场评估价扣减产权调换安置确定的被征收人应支付的购房款(包括各项补偿、奖励和旧房重置价)进行货币款结算。

  如被征收人选择市场化安置购买市场房源(包括商品房、二手房、拍卖房等)或购买由政府提供的安置房为现房的,临时安置费按6个月计算,搬迁费按一次计算;被征人以货币补偿款购买由政府提供的安置房为期房的,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按产权调换方式计算,具体临时安置费补偿标准根据不同项目、区域位置租赁所需费用等在项目实施方案中确定。

  优惠政策包括哪些?

  据介绍,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款购买市场房源(包括商品房、二手房、拍卖房等)的,其购房时间规定在领取住宅房屋货币补偿款之日起18个自然月内须在本县范围内购买房屋,其新购房屋金额高于或等于被征收房屋补偿款金额的,按不高于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款金额(包括各项补偿、奖励和旧房重置价)的5%给予补助;新购房屋金额低于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款金额的,按不高于新购房屋金额(包括各项补偿、奖励和旧房重置价)的5%给予补助。

  此外,《意见》规定,被征收人购买现房的,以契证取得时间为准;购买期房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安置房认购合同备案登记时间为准。被征人以货币补偿款购买由政府提供安置房的,不享受购房补助。记者 嘉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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